我市专项整治电动车非法营运
移动版 时间:2018-11-08 20:11
本报11月7日讯 7日,记者从海口市交通港航综合执法支队获悉,该支队近期开展了针对电动自行车非法载客营运行为的专项整治,自10月以来,已查扣电动自行车非法营运584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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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已涉嫌电动自行车非法载客营运,我们将对电动自行车予以暂扣,你可到海口市交通港航综合执法支队接受处罚,也可在3日之内向支队督察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复议。”7日上午,交通执法人员在海口汽车西站检查,一位电动自行车司机李某载客到西站附近被执法人员查到,其称是载着朋友过来坐车,但问到朋友叫什么名字或者联系方式时又支支吾吾说不出。原来,乘客吴先生是从农垦总局上车到西站附近下车,给了司机李某10元的费用,而且吴先生并不认识他。在证据面前,李某才承认了非法载客的行为。
“我们在正常执法外,还分阶段和对象开展多次专项整治,例如黑车专项整治和班线客车专项整治等,日常执法和专项整治相结合,是防止各类违法违规道路运输行为发生的一个措施。”该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电动自行车非法载客专项整治自10月份开始,将持续到明年春运结束,期间将以各交通枢纽为重点,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非法营运行为,一经查处将按2000元上限予以处罚,为市民提供一个良好的出行环境,保障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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