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检察院九项举措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移动版 时间:2018-11-18 08:00
本报11月16日讯 11月15日,记者从海口市检察院召开的专题党组会上获悉,海口市检察院将采取九项举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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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海口市检察院将建立加强上下联动,建立完善市区两级检察院联动办案一体化机制,合理搭配市区两级办案力量。根据推行“捕诉合一”办案模式的需要,出台《海口市公安机关按照审级提请同级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实施意见》,理顺办案层级,完善办案机制。
办案部门将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过程中,加大审查力度,全面审查案件材料,筛查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的线索;将把排查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的线索范围扩大至刑事立案监督和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环节,重点监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有案不移、以罚代刑和从轻降格处理等问题。
刑事检察部门将对2014年以来已办结的刑事案件进行倒查,重点围绕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开展倒查,深入摸排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的线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将发动已决在押的涉案人员对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进行举报,对未决在押的涉案人员考虑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参照相关法律规定,发动其举报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
此外,海口检察机关还将建立案件线索排查评估与签字背书机制,办案人员在办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中,对案件是否存在“保护伞”进行排查和评估,形成书面报告并签字;加大对新型“保护伞”的研究和打击力度,实现精准打击;加强内部配合协作,并形成长效机制;加强外部沟通联系,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发现职务犯罪的线索,及时移送纪委监委。在市扫黑办的牵头下,全力配合做好治安线索筛查工作,在线索排查移送和案件办理等方面,公检法“三家”将建立更加紧密的联动机制,形成打击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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