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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通报两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移动版    时间:2018-11-19 20:14

  近日,琼海市纪委对两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进行集中通报。这两起典型案例是:

  一、会山镇大火村委会下田村小组组长王生在危房改造工作中收受群众好处费问题。王生担任会山镇大火村委会下田村小组组长期间,在开展水库移民危房改造和发放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过程中收受6名村民每人3000元好处费,共计18000元。2018年9月,市纪委给予王生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其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二、大路镇残联专员何裕和在扶贫工作中优亲厚友问题。2018年5月,,何裕和在开展2018年度琼海市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工作过程中,在相关残疾户未填报改造申请且未报批拟实施改造项目、未经市残联审批改造资金预算表的情况下,个人决定其儿子何某、朋友林某某在内的14户残疾人家庭实施改造项目,并私自允许其中4户开工建设。2018年10月,大路镇党委给予何裕和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是脱贫攻坚的“拦路虎”。无论是在扶贫工作中吃拿卡要、“雁过拔毛”,还是优亲厚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都直接对脱贫攻坚工作造成不良影响,严重损害贫困群众切身利益。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深刻认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危害性,认真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上来,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第一民生工程,切实履行好脱贫攻坚政治责任,把脱贫攻坚各项任务措施一一落到实处。

  通报强调,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精神,清醒认识当前脱贫攻坚工作形势,保持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高压态势,提高政治站位、明确工作重点、狠抓贯彻落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传导到镇区村组,把责任落实到每一名党员干部身上,真正做到脱贫攻坚推进到哪里,监督执纪问责就跟进到哪里,为全市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琼海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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