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精品回顾:琼海市国土局未补先卖居民房
原标题:本网精品回顾:琼海市国土局未补先卖居民房
编者按:2012,注定是人民网海南视窗值得留下印记的年份,网站迎来了十周岁生日!
十年来,我们铭记责任,为海南的发展鼓与呼;十年来,我们坚定信念,为老百姓的笑容奔走呼号。十年,你们与我们见证历史;十年,我们与海南共同成长。一路走来,你我相伴,我们有欣喜,也有感慨!有感动、也有激动!这欣喜,是源于我们通过不断努力成为了海南极具影响力的主流媒体;这感慨,是源自前进当中遇到的诸多艰辛和困难。我们感动的是一直以来有那么多人的支持与厚爱;我们激动,是因为我们的事业能够坚持理想,恪守良知,追求更高更好!
近期,本网将陆续推出“人民网海南视窗成立十周年系列报道”,回顾我们曾经的精品报道、讲述我们和网友的故事、展望我们美好的未来。
人民网海南视窗11月14日电(记者宁远)“这样的违法行为如果不是你们及时曝光并跟踪报道,我们的房子可能早就保不住了。”站在博鳌镇教师街上自己的店铺,万中权十分感慨。
2010年,在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还未谈妥的情况下,琼海市有关部门就将该市博鳌镇教师街7万中权户居民房屋土地挂牌出让,并且为第三人琼海市土地储备整理交易中心颁发了《房屋拆迁许可证》,,此事经本网等媒体曝光后,在社会上引发强烈反响,有关部门的做法更是受到重重质疑。迫于舆论压力,有关部门没有继续强卖、强拆这几户居民的房屋。
琼海国土局“先斩后奏”
2011年1月,人民网海南视窗记者接到琼海市博鳌镇“教师街”(东山路)的部分住户反映称,他们居住的地方原是博鳌镇中心小学为解决教师住房的“安置地”,后来当地有关部门要收回该土地建商业街。但有关部门在尚未与住户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就将该土地拍卖给了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据介绍,被“提前”拍卖的建房用地一共7户,其中部分是当地的教师。
原琼海市博鳌镇中心小学副校长王贻江说,1997年,博鳌镇中心小学的教师住房紧张,且每户不足20平方米的住房都成了危房,学校为解决教师住房困难,将学校的部分用地以200元/平方米的价格向学校教职工出售,购买者自行盖房。“这些购地建房的住户中,部分是教师,也有社会上的人。”后来他们建房所在地被当地称为“教师街”,国土和房管部门再为他们办理有关证件时也以此为名。
2010年,琼海市国土局发文说要收回“教师街”土地,将建一条商业街。“有关部门也出台了拆迁补偿标准,但我们认为补偿标准过低,一直在与有关部门协商。”王贻江说,但2010年9月份,他们不经意在网上看到,他们的建房用地早在2010年2月份被拍卖给了一家房地产公司。“我们有土地使用证,也办理了房产证。”王贻江说,按照正常程序,有关部门应该与他们住户就相关事宜进行协商并签订补偿协议后,才能够进行土地拍卖。
琼海市土地储备整理交易中心的负责人告诉记者,教师街7住户的建房用地属于国有土地性质,土地管理部门要收回该地建商业街。确实有“教师街”住户盖房地被拍卖一事,但目前土地交易手续还没有办完,也就是说目前还不算“交易成功”。对“提前卖地”一说,王主任认为,先拍卖再与住户协商,“相信有关部门能做好住户的思想工作。”
“特事特办”遭猛烈抨击
海南海大平正律师事务所主任助理、疑难案件研究中心成员陈洪德律师认为,根据《物权法》第四条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按照报道来看,教师街地块属于国有土地性质,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已出售给中心小学部分教师,这些教师因此也获得了教师街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即享有教师街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因此,未征得物权人的同意,琼海市国土局无权对教师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处置,否则就构成了侵权。
其次、琼海市国土局的做法违反了《拍卖法》的规定。《拍卖法》第六条规定:“拍卖标的应当是委托人所有或者依法可以处分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由于琼海市国土局无权处分教师街的土地,因此无权对该土地的使用权进行拍卖。
2011年1月13日,琼海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符传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未补偿先卖地是特事特办的做法。符传富说,为了兴建与博鳌亚洲论坛配套的商业街,琼海土地部门未与被拆迁户谈妥补偿标准,就把8户居民的房屋土地提前挂牌出让。这主要是为了加快整个重点项目的推进,国土部门采取了边协议征收,边出让的这种特事特办的做法,他认为国土部门确实有工作不到位的地方。
对于拆迁户提出的“周边的在售商品房每平方米价格高达一万四五,而被拆迁户得到的补偿价格仅为1300多元,价格不到周边商品房的十分之一,补偿标准过低”的问题,符传富解释说这次补偿主要采取产权置换的方式,公布的评估价格是对房屋建筑的评估,而不包含土地价格。就目前双方在评估价格上差异较大的现状,符传福表示将进一步与居民沟通,并认为居民可以选择补偿方式。
琼海市有关负责人“特事特办”的说法受到了网友的,认为这完全是在为政府职能部门违法行政辩护。本网随后配发题为《有一种腐败叫“特事特办”》的评论指出,“如果符副市长的说法成立,今后琼海市国土局是不是想卖哪块地就卖哪块地?对地上的房子想补多少钱就补多少钱?这种严重违反程序的办法是不是都可以叫着‘’特办”?‘’特办”的事是不是有违法豁免权?”
人民网海南视窗针对琼海市有关部门强卖、强拆居民土地、房屋的系列报道发表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数百家网站转载报道,央视等媒体也先后跟进报道,迫于舆论压力,琼海市有关部门没有继续强卖、强拆这几户居民的房屋。
为保房屋艰难维权
人民网海南视窗记者在随后的调查中还发现,这几户居民持有的《土地使用权证书》上,其房屋土地“使用权类型”一栏为“出让”,但琼海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在出具给海南某房地产评估公司的一份证明材料中,却将他们房屋原本属于出让性质的土地证明为“划拨”,王贻江等居民认为,这正是导致他们7户居民的拆迁补偿标准过低(每平方米仅1300多元)的主要原因。
那么,琼海市有关部门以如此之低的价格征用了博鳌镇教师街居民的房屋和土地,最终又卖了多少钱呢?记者查阅到的有关资料显示,2010年2月25日,海南美丽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摘得该地块,其中54.86公顷为“其他商服用地”,6.6667公顷为“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成交价格分别为128209.2094万元和15790.7906万元。依此14.4亿元的总成交价来算,该幅922亩的地块成交价格达到156万元/亩。
由此推算可见,琼海市在这笔交易中赚取的利润是多么巨大,给居民的补偿又是多么吝啬。
“琼海市有关部门不和我们商量一下,就把我们合法使用的国有土地及房产卖给了房地产开发商;而且在没有履行听证程序的情况下,就向第三人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更为离谱的是,在没有核实我们的有效证件的情况下,连我们的房屋都没进入,就以对我们的房屋作出评估,按照这个评估价格,我们的房屋价格还不够当时博鳌类似房地产价的十分之一!如果不是媒体曝光他们这种明目张胆的违法行为,我们的房子早被拆成废墟了。”王贻江说,尽管在媒体舆论的关注下,他们的房子暂时保住了,但让这些居民提心吊胆的是,琼海市有关部门并未撤销此前针对他们房屋的《房屋拆迁许可证》,如果有关部门再次启动拆迁程序,他们的房子能否安然无恙?
为此,王贻江等将琼海市规划建设部门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前述《房屋拆迁许可证》,他们认为该《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颁发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违法相关法律规定且程序违法:一是该《房屋拆迁许可证》记载的面积严重失实,且第三人没有依法提交颁发该证应当提交的书面材料;二是没有履行听证程序,也没有告知他们申请听证的权利和陈述申辩的权利,程序违法。依法应确认违法发放。这些被拆迁户请求法院依法确认琼海市规划建设局颁发给琼海市土地储备整理交易中心的《房屋拆迁许可证》的行为违法。
然而让这些居民失望的是,他们的诉讼请求没有获得法院的支持,直到现在,他们还在维权的道路上艰难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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