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小微企业尝到了税收减负的“甜头”
在延续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3万元免征增值税的优惠基础上,近日,小型微利企业又迎来应纳税所得额上限提高至100万元的利好消息。减税政策精准落地,让海南许多小微企业尝到了税收减负的“甜头”。
优惠扩围 助力企业轻装前行
“总是在新闻里听到各种优惠政策,没想到自己也会受益。”海南省腰果研究中心财务人员林先生笑着向海南日报记者展示了企业的申报表,“我们企业既从事腰果销售,又将部分土地租给他人。营改增后, 货物和服务的销售额可以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货物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这个政策让我们100%减负。”
“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的优惠政策让我们单位享受到了真金白银的实惠,1月到9月,我们在申报时已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并减免所得税额4万多元。” 保亭宏安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企业负责人说。
政策支持 小微企业“红利”升级
不仅小微企业起征点优惠让企业受惠,今年5月1日起,国家统一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符合条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这一政策也让小微企业欣喜。
主营船舶柴油机修理的文昌宏达机械维修有限公司是一家民营企业,在此次由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纳税人浪潮中,该企业深深地感受到了政策带来的温暖。作为主营机械维修的企业,机器大多为开业时一次性购进,不会频繁更换购买,以前是一般纳税人时,便没有进项税可以用来抵扣销项,在休渔期除去税负后营利较少。现在公司转成了小规模纳税人,每年约能省下1万多元的税款。“新的政策大大地降低了公司的经营压力,,也提振了生产经营的信心,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该企业财务负责人韩仪光说。
经营建材、装饰材料、门业加工及批发、零售已久的海口秀英某建材商行也在今年5月14日申请从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了小规模纳税人。该商行财务负责人为海南日报记者算了一笔账:“我们是小店,进货渠道比较多的是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户,缺乏进项,要缴纳的税款就多,现在转为按小规模纳税人的税额计算方式,从去年的5月到今年的4月,我们店的应税销售额350.9万元,要缴税25.2万元;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应纳税额同比可省下14.73万元,真是给我们带来了大实惠。”
税制改革 提振企业发展信心
根据国家土地资源保护政策,海南地区将全面禁止红砖、瓦及黏土砖作为建筑材料,逐步推行加气混凝土砌块的生产及使用。
随着近年房地产建筑市场的发展,琼海财隆建材有限公司生产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获得了良好的发展前景。在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关键期,该公司也在深化增值税改革中获得了发展壮大的力量:10.9万元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一次性退还,不但减轻了资金流转上的负担,也有了更加充盈的周转资金用于升级生产线及技术改造,帮助了企业不断做大做强,实现快速发展。
除了解决企业的资金流转,还有得益于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企业经济成效逐年增强,逐步成为省内同行业中的龙头企业。
以琼脂生产、出口销售为主的海南龙伟藻胶工贸有限公司,便是其中一员。据该公司财务负责人黄金秀介绍,2018年以来,企业已经享受了出口退税222.48万元。“增值税税率的调整,更是给公司发展带来‘双重’利好,不仅公司盈利能力明显提高、企业资金占压也将大大减少。”
“每个小微企业可能都很渺小,像棋盘上的一颗棋子,通过国家的优惠政策使整个棋盘上的棋子都流动起来,充满活力,从而促进国家经济繁荣发展。”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税收优惠是企业发展的助推器,海南省税务局将持续发力,进一步改善小微企业发展环境,不断为小微企业的经济发展注入动能与活力。(记者 王培琳 通讯员 何蕾 吴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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