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海关截获禁止进境物6242批次
移动版 时间:2018-11-22 20:00
本报11月21日讯 记者从海口海关获悉,今年3至11月,海口海关集中开展打击非法携带、邮寄植物种子种苗和其它禁止进境物入境的“绿蕾4”专项行动,共截获禁止进境物6242批次、5453千克,其中检出检疫性有害生物10批次、5种类、12种次,截获物均已按规定退回或销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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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活动物(犬、猫除外)、肉类(含脏器类)及其制品、动物源性奶及奶制品、蛋及其制品、燕窝、新鲜水果、新鲜蔬菜、土壤等15类物品禁止通过携带、邮寄方式进境。同时,我国对进境种子种苗有严格的检疫监管规定,进口相关产品必须办理检疫审批,,在国家批准的指定口岸入境,并经口岸检验检疫合格,方可入境。旅客若确需携带入境,必须事前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许可并随附输出国官方检疫证书,在指定口岸入境,经检疫合格后才可使用。
海口海关通过“绿蕾4”专项行动有效打击非法携带、邮寄植物种子种苗和其它禁止进境物入境,运用“检疫官+X光机+检疫犬”综合查验体系,加大对重点动物疫病疫区国家航班和邮寄物的查验力度。海口海关提醒进出境旅客应遵守相关规定,共同守护好海南的青山绿水和碧海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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