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程亲子园虐童案宣判:8人获刑1年到1年半不等,其中5人获缓刑
27日下午2点,上海携程亲子园虐童案在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八名被告人均因犯虐待被看护人罪被判处刑罚。
具体判决如下:
1、被告人郑燕,犯虐待被看护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被告人梁硕,犯虐待被看护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
3、被告人吴微,犯虐待被看护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4、被告人廖红霞,犯虐待被看护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5、被告人唐颖,犯虐待被看护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
6、被告人周高兰,犯虐待被看护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7、被告人沈春霞,犯虐待被看护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8、被告人嵇兰,犯虐待被看护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9、禁止被告人郑燕、梁硕,唐颖,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五年内从事看护工作;禁止被告人吴微,廖红霞,周高兰,沈春霞,嵇兰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看护工作。
一审时全部认罪
2017年11月初,上海携程亲子园被曝虐童。(此前报道请戳→)
2018年9月26日,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郑某、梁某、吴某、廖某霞、唐某、周某兰、沈某霞、嵇某犯虐待被看护人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郑某系携程亲子园实际负责人,梁某、吴某、廖某霞、唐某、周某兰、沈某霞、嵇某系携程亲子园云朵班、彩虹班老师、保育员。
2017年8月至11月案发,梁某、吴某、廖某霞、唐某、周某兰、沈某霞、嵇某在看护云朵班、彩虹班幼儿期间,采用以芥末涂抹或让幼儿闻嗅、持芥末恐吓、喷洒液体等方式进行管教,且有推搡、拉扯、拍打幼儿行为。
2017年8月底,郑某明知云朵班、彩虹班工作人员对幼儿使用芥末,不仅不予制止,还多次要求对幼儿“做规矩”,并提醒注意回避监控。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梁某、吴某、廖某霞、唐某、周某兰、沈某霞、嵇某对看护的幼儿进行虐待,情节恶劣,被告人郑某作为负责人,明知工作人员有虐待行为而默许、纵容,八名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虐待被看护人罪。
本案系共同犯罪。廖某霞、嵇某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梁某、吴某、唐某、周某兰、沈某霞有坦白情节,可以从轻处罚。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控辩双方对事实证据充分发表了意见,八名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均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向被害人家属和社会致以诚恳的道歉,并表示愿意接受法律的处罚。
来源:央视新闻、上海长宁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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