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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狱23年4次被判死缓!金哲宏案再宣判:无罪

移动版    时间:2018-12-01 20:12

4判死缓,金哲宏案今日改判


入狱23年后,50岁的金哲宏(判决书上写作金哲红)终于获得了清白之身。


2018年11月30日上午,吉林省高院对原审被告人金哲宏故意杀人案进行再审宣判:认定金哲宏故意杀人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撤销原审判决,判决金哲宏无罪。



金哲宏此前被认定为发生在1995年的一起命案的杀人凶手。从案发到2000年的5年中,该案经历了3次一审,2次发回重审,金哲宏4次被判处死缓。

金哲宏(资料图)


2014年,澎湃新闻曾独家报道金哲宏故意杀人案,指出该案在作案动机、作案时间、作案地点、凶器等重大问题上存在诸多疑点。报道刊发当日,吉林高院即回应开展复查。


2018年3月26日,吉林高院决定再审该案。该院复查认为,原生效判决、裁定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决定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


10月24日,该案在吉林高院再审开庭。金哲宏辩护律师介绍,出庭检察员与辩护律师观点一致,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当依法改判纠正。身体状况不佳的金哲宏坐着轮椅参与法庭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几度失声痛哭。


再审开庭一个月后,金哲宏终于等到了无罪的判决。



金哲宏曾是一名文艺青年。


金哲红案始末


此前,《法制日报》记者就与金哲红的代理律师袭祥栋取得联系,他提供给记者一份详实的案件材料。


1995年

吉林省永吉县20岁少女李某遇害,27岁的金哲红被锁定为犯罪嫌疑人。此后,金哲红案经历了3次一审,两次发回重审,4次被判死缓,被媒体称为“吉林版叔侄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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