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海南制定规划 推动“南繁硅谷”建设
12月4日,省农业农村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介绍,日前,农业农村部出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实施方案,明确制定14条具体举措。
“海南将按照《实施方案》明确的重点工作,积极与农业农村部对接好、跟踪好、落实好相关政策、项目、资金,确保方案分步、有序、及时落实,力争在部里的大力支持下,促进海南农业农村改革开放不断迈上新台阶。”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重点推进先导性项目
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中央12号文件、海南自贸区总体方案涉农事项主要是“一中心两区三基地”建设,即:国家热带农业科学中心,琼海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国家热带现代农业基地、国家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全球动植物种质资源引进中转基地,这也是农业农村部《实施方案》提到的14条措施重点支持的事项。
其中,国家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国家热带农业科学中心、全球动植物种质资源引进中转基地被省委、省政府列入先导性项目,前两项由省农业农村厅牵头,后一项由省发改委牵头,省农业农村厅配合推进。
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推进国家热带农业科学中心建设,由农业农村部和海南省相关领导任“双组长”的建设领导小组目前已成立,编制了《国家热带农业科学中心建设规划(草案)》《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大学建设规划》和《国家南繁研究院建设方案》,并对建设规划开展了研究论证,开展了高端人才引进和交流工作,,制定了《院士引培实施方案》,梳理了一批拟入驻南繁科技城启动区的建设项目,作为国家热带农业科学中心的先行建设项目。
首推“南繁硅谷”建设
根据《实施方案》,农业农村部将指导我省制定南繁科技城建设规划、动植物种质资源引进中转基地建设规划、国家热带农业科学中心建设规划、国家热带现代农业发展规划、整省创建绿色发展先行区规划、现代化海洋牧场和渔港建设规划等多项规划,列入规划的项目将重点给予支持。
《实施方案》列出的14条举措,涉及5个部分,“南繁硅谷”建设是首要推动的举措。为加快推进南繁科研育种(海南)基地建设,农业农村部将务实推进《南繁规划》实施,细化落实海南与各南繁省份责任,加快新基地科研用地流转;推动海南省政府及三亚、乐东、陵水三市县,落实核心区新基地配套服务区建设用地,明确配套服务区生产、生活相关政策;加快推动生物育种专区、供地农民补贴、水利工程、高标准农田、制种大县奖励、南繁执法与服务平台等重点项目建设和政策兑现;统筹推动优先将划定的150万亩水稻生产功能区(含南繁育种基地的26.8万亩)耕地全部建设为高标准农田,切实提高建设标准,满足现代化农业生产和科研育种需要。
部省联动落实政策
为了确保政策真正落地,农业农村部成立支持海南深化改革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落实中央推动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中的农业农村重大决策部署,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提出支持举措。同时,立足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战略全局,结合海南农业发展实际,设立“南繁硅谷”、国家热带农业科学中心、热带现代农业、海洋渔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等5个工作专题小组,为工作推进提供了保障。
《实施方案》提出,农业农村部重点推动“南繁硅谷”和国家热带农业科学中心两个专题,配合海南省推动热带现代农业发展、海洋渔业发展以及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等工作。农业农村部将系统谋划制定各项工作的具体方案,分步有序推动实施,力争2018年各项谋划到位,在建项目有序推进,已定项目加快推进,到2020年底前各项任务全面启动,并取得明显进展。
为贯彻落实好该《实施方案》,省农业农村厅将认真梳理、加快推动各项政策有效落地。作为属地政府,海南将主动对接,持续跟踪,用好用足国家部委赋予的好政策,着力将政策优势转化为新的发展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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