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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市检察院牢记法律监督使命 全面推进系列专项行动

移动版    时间:2018-12-23 04:57

  海市检察院牢记法律监督使命,全面推进系列专项行动

  扛起担当捍公正

琼海市检察院牢记法律监督使命 全面推进系列专项行动

  海市检察院中原检察室干警接访群众。 琼海市检察院供图

  海南日报记者 丁平 通讯员 张夏儿 韩贝 李源璐

  如何主动作为,争创一流业绩?近年来,琼海市检察院牢记法律监督使命,坚持“改革创新,勇创一流”“宽严相济,公正高效”“忠诚担当、廉洁奉公”三大理念,为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提供司法保障,全面推进“增绿护蓝·公益诉讼”“万泉河水清又清”“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守护国土资源建设美好家园” 等专项行动,为琼海“两地三区四中心”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切实扛起生态保护责任担当

  今年4月,琼海市检察院发现,中原镇排沟村徐某某经营的养猪场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饲养生猪500多头,猪粪便等排泄物直接排放到附近农田,造成排沟、排岭、上园、下园等7个村小组的农田污染,影响水稻产量,产生了大量恶臭气体,严重影响了群众生活;中原镇乐群村余某某经营的养猪场,饲养生猪约150 头,猪粪便等排泄物直接流入附近农田,严重影响了上园、园中、园尾、排中、下园5个村小组群众的生产生活。

  5月3日,琼海市检察院向琼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督促徐某某的养猪场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取得排污许可证后再排污;督促余某某的养猪场防治废水、废渣、恶臭气体等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和危害,以保护周边生态环境。

  琼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局立即召开专门会议并派员到实地进行调查监管,责令这两家生猪养殖场停产整改。目前,两个生猪养殖场均已停产。

  这是琼海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助力琼海生态保护的一个缩影。琼海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佟莉莉介绍,琼海市检察院紧紧围绕省委、省检察院和琼海市委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把公益诉讼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切实强化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扎实推进“增绿护蓝·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充分运用公益诉讼、督促起诉等手段,着力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好琼海的绿色生态资源。

  据统计,截至11月底,琼海市检察院共摸排公益诉讼线索53件,立案3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0份,相关职能部门采纳并回复15份。共督促清理被水浮莲侵占的琼海加浪河嘉积镇泮水段河道约2公里,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积约200亩;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的琼海市红星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水源地面积约3.5亩;督促关停和整治违法排放废气及其他空气污染物的企业4家;督促整治违法焚烧秸秆、垃圾、烟熏槟榔土灶等污染大气行为17起;督促关停和整治违法养殖场3 个。

  此外,琼海检察院还针对长坡镇近海养殖问题、嘉积镇军屯村小龙虾养殖情况以及琼海烟熏槟榔灶污染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以调研报告的形式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作用,推动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

  以法之名捍卫英雄烈士荣誉

  自英烈保护法实施以来,琼海市检察院民行部门积极部署、迅速行动,目前,已摸排英烈保护领域公益诉讼线索两件,均已立案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针对在琼海市杨善集纪念园琼海人杰墙上的周士第、卢胜等英雄头像被恶意破坏、毁损,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琼海市检察院已于2018年5月28日向琼海市民政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该局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制止杨善集纪念园内恶意破坏、污损英雄头像的行为,并对被破坏的英雄肖像进行修复。

  检察建议发出后,琼海市检察院民行部门主动与两个相关行政部门多次沟通,及时跟进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琼海市民政局与原琼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现更名为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采纳琼海市检察院检察建议,并认真落实。

  经过整改,琼海市王文明烈士纪念园内的垃圾存放点已被撤销,琼海市杨善集纪念园内琼海人杰墙上被破坏、损毁的周士第、卢胜等英雄头像已经得到修复,群众和行政机关实实在在感受到了检察监督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

  强化法律监督主业 推进“扫黑除恶”

  琼海市检察院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重点针对寻衅滋事、故意伤害、“两抢一盗”等8类重点案件进行排查,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发现涉8类重点案件立案监督线索72件,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64份,成功监督公安立案33件。在畅通举报渠道方面,将26名公益诉讼信息联络员聘请为“扫黑除恶”信息联络员,将法律监督触角延伸到最基层,进一步拓宽拓深扫黑除恶案件线索发现收集渠道。

  同时,多方入手强化对侦查活动的监督,主动到公安机关各派出所、森林公安局等办案单位开展监督25次;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1件,同比上升78.3%。监督公安机关撤案8件,截止到今年10月,在全省检察机关中名列前茅。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1份,同比增长320%,督促侦查机关纠正15项30个问题。

  全面推行“捕诉一体”模式

  为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有效整合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自9月22日开始,琼海市检察院率先在全省全面推行“捕诉一体”办案模式,主动引导侦查机关加强办案质量,多次与侦查机关召开联席会议,促使侦查机关尽快适应“捕诉一体”办案机制,逐步推动由原来的“你捕我诉”到现在的“我捕我诉”的转变,实现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工作有序衔接。

  截至12月7日,共办理“捕诉一体”案件103件126人,审结个案平均用时17.3天,较未实行“捕诉一体”前缩短了约15天,实现办案效率的大幅提升。

  (海南日报嘉积12月19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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