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媒体:中国拟制定反恐法 应对国内外威胁
参考消息网2月27日报道 境外媒体称,在巴黎和哥本哈根发生一连串极端主义暴力袭击之后,中国再次审议了该国第一部反恐法草案,以应对国内民众日益担心恐怖主义的局面,并帮助维护全球安全。
据印度Zee新闻网站2月25援引新华社报道称,反恐法草案是中国应对国内恐怖主义和帮助维护全球安全的最新努力。草案还对严防针对航空器或利用飞行活动实施的恐怖活动作出了相应规定。
报道说,目前中国尚无反恐法,尽管相关规定分散在多个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以及刑法、刑事诉讼法、突发事件应对法之中。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苏泽林表示,随着世界反恐怖主义斗争形势的发展,中国面临“新的情况”。
苏泽林说,反恐法草案完善了恐怖主义的定义,一旦获得通过,将促进中国反恐工作。
草案将恐怖主义定义为:“本法所称恐怖主义,是指通过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或者胁迫国家机关、国际组织的主张和行为。”
草案还提议完善中国航空管理,以防范潜在袭击。草案指出,飞行管制、民用航空、公安等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空域、航空器和飞行活动管理,严密防范针对航空器或者利用飞行活动实施的恐怖活动。
报道说,中国面临严峻的安全形势,尤其是在西北的新疆。东突厥斯坦伊斯兰运动(简称“东伊运”)除了在新疆发动袭击之外,还在北京和其他城市如昆明实施袭击。
据称,新的反恐法草案寻求在打击极端主义和保护人权之间找到平衡。
草案强调,安全当局通过电信和互联网技术获取公民信息时,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依照该法采取技术侦察措施获取的材料,只能用于反恐怖主义应对处置和对犯罪的侦查、起诉和审判,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据台湾“中央社”2月26日报道,大陆反恐怖主义法草案二审稿25日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二审稿增加了在公安人员尚未抵达恐怖袭击事件现场时,军队、武警相应人员可行使现场指挥权的内容。
大陆媒体26日报道,反恐法草案二审稿25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在恐怖组织和人员认定上,初稿是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级反恐工作领导机构提出认定申请,采行政认定为主。经过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研究后,建议增加规定,让法院在审判刑事案过程中可依法直接认定恐怖组织和人员,并增加外交部为向大陆反恐工作领导机构提出认定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申请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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