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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起诉9名被扣中国渔民·都市快报

移动版    时间:2015-03-04 15:25

  据菲律宾《每日问询者报》消息,菲律宾司法部门12日向巴拉望普林塞萨港地方法院提起诉讼,以菲律宾1998年《渔业法》为依据,以“非法捕猎”罪名起诉9名此前被抓扣的中国渔民。菲律宾方面称,9名中国渔民遭到起诉,另有2人将被遣返,“因为他们是未成年人”。

  5月6日,菲律宾军警以中国渔船“非法”捕捞海龟为由抓扣11名中国渔民,并声称在被扣的中国渔船“琼琼海09063船”上发现500只海龟。如果罪名成立,这些渔民将面临12至20年的牢狱之灾。

  “非法捕猎”海龟?

  巴拉望省的检察官罗德里格斯说,菲方为这9名中国被告提供了律师,但遭到拒绝。被抓扣的中国渔民均表示,他们是在中国水域内合法捕捞,因此不会接受菲方提供的律师。

  罗德里格斯解释起诉原因时说,此事“已经十分明显”,中国渔民“非法捕猎受保护的海龟”。

  从目前菲官方公布的信息来看,并没有明显证据证明中国渔民捕捞海龟,而更多谈及中国渔民可能从菲律宾人手上购买海龟。

  菲律宾《每日问询者报》11日援引一名匿名军官的话说,菲律宾偷猎者在巴拉巴克海峡附近捕捉海龟,那里被海洋保护者称为“龟走廊”。菲律宾偷猎者在岸边收集和存储海龟,然后以每只1.5万至3万比索(约合人民币2143元至4285元)的价格,批量卖给中国人。

  负责在巴拉望执行菲律宾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巴拉望持续发展委员会承认,存在一个由外国买家和国内供应者组成的“供求体系”,即菲律宾人负责捕捉濒危的海龟,并把它们卖给中国渔民。

  

  被扣渔民家属否认菲方说法

  这次被扣押的11名渔民,都来自海南省琼海市潭门镇。被扣渔民家属说,菲方“偷捕海龟”的说法并不可信。

  5月6日10时左右,“琼琼海09063”、“琼琼海03168”两艘渔船在南沙半月礁作业时,遭遇菲律宾海警船只拦截和鸣枪威胁,“琼琼海09063”被劫持并扣押。这艘渔船船长为38岁的陈奕泉,最长者为64岁的轮机长陈则豪,19岁的船员李香辉年龄最小,陈则豪是他的外祖父,陈奕泉是他的舅舅。

  李香辉的父亲李玉弟说,“琼琼海09063”是陈奕泉今年才办好的新渔船,为木质船体,吨位73吨,功率391千瓦,这次是首次出海作业,“我们渔民去半月礁作业一次,往返需要两个多月时间,主要是捕鱼”。世代打鱼为生的他们,对半月礁并不陌生,曾多次前往捕鱼。“那里形状就像半个月亮,是我们的传统渔场,但现在他们(指菲律宾)不是抓船,就是打人,还派军舰赶我们!”

  被扣渔民家属说,半月礁一带不是海龟的聚集区域,几天时间就捕捞500只海龟更不太可能,因为没有大网很难捕到海龟,而此次出海时“琼琼海09063船”没有携带捕捞海龟的大网等工具,而且半月礁一带的海参、马蹄螺、石斑鱼等海产品很丰富,没必要违法捕捞海龟。

  外交部两次要求放人放船

  7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在例行记者会上说,中国对包括半月礁在内的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针对此前发生的我渔船被扣事件,外交部和驻菲律宾大使馆已在第一时间向菲方提出交涉,要求菲方对此给出合理解释,并且立即放人放船。中方再次警告菲律宾方面不要采取任何挑衅行动。

  菲律宾《马尼拉公报》9日报道,菲律宾总统新闻办公室主任埃米尼奥·科洛马说,审讯被扣渔民并非为了激怒中国或激化领土问题,而是出于保护珍稀海龟的目的,“菲警察拘押外国和本国渔船是履行职责,执行环境保护法和野生动物保护法,维护菲律宾在专属经济区内的主权”。

  当天,华春莹表示,菲方针对中国渔民采取的任何行动都是非法和无效的。我们再次要求菲方立即无条件地放人、放船,保证中国公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并且确保不再发生类似事情。中方保留采取进一步措施的权利。

  昨天,被问及如何解决此事时,华春莹说,我们已多次向菲方表明了中方立场和要求,希望双方早日妥善处理这一问题。

  环球时报报道,进入2000年后,菲方开始强制扣押中国渔船、逮捕渔民,其中政治意味较浓。一般渔民被抓

  后,会被要求签一份“认罪书”(并非中文书写),即承认“非法越界到菲律宾海域捕捞”之类的罪名,从而变相让渔民承认菲律宾对事发南海海域拥有主权。除了可能面临牢狱之灾外,巨额罚金及没收船只、渔具,也让中国的船主和渔民近乎倾家荡产。

  综合环球时报、新京报、北京青年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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