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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9年首次新闻发布会

移动版    时间:2019-01-15 20:02

海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9年首次新闻发布会

(2019年1月10日)

1月10日上午,海南省扫黑办召开海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9年首次新闻发布会。海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秘书长、省扫黑办主任刘诚对2018年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体成效进行通报。海南省公安厅副厅长刘海志、海南省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曾繁深、海南省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常世界分别通报了各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和典型案例。

刘海志(海南省公安厅副厅长):据统计,截止今年1月8日,全省公安机关共打掉涉黑涉恶犯罪团伙110个,其中,涉黑组织12个,涉恶团伙98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98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352人,缴获各类枪支36支,扣押、冻结涉案资金人民币1.9亿元。全省法院共审理涉黑涉恶案件85件,其中涉黑9件,涉恶76件,共492人,沉重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的嚣张气焰,取得阶段性效果。

全省公安机关近期侦办的6起重大涉黑案件

一、昌江黄某某涉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

2019年1月,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省公安厅从全省抽调警力,成功打掉昌江地区以黄某某为首的涉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长期盘踞昌江地区为非作恶,称霸一方,实施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采矿、开设赌场等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涉嫌垄断昌江地区矿产、砂石、运输、混凝土、啤酒、餐具消毒、布草洗涤、蔬菜水果市场经营、 废品收购、典当、酒吧KTV、烧烤等行业市场。截至目前,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11名,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一批。

二、临高符某涉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

2018年8月,省公安厅、临高县公安局联合专案组成功打掉以符某为首的涉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长期盘踞在临高县临城镇、加来镇等地区为非作恶,称霸一方,涉嫌垄断加来、美台、南宝地区瓜菜纸箱销售市场、垄断混泥土搅拌站供料权、垄断钢筋销售市场、在建筑工程领域强揽工程、非法采矿、霸占他人土地,长期秘密经营、开设赌场,插手民间纠纷、暴力讨债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截止目前,专案组共抓获犯罪嫌疑人30名,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6起,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一批。

三、海口王某某涉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

2018年11月,海口市公安局专案组成功打掉以王某某为首的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经侦查发现,2009 年以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刑满释放后,纠集吸毒、前科人员长期盘踞在海口市琼山区甲子镇一带为非作恶,欺压群众,称霸一方。该组织为非法获取利益,涉嫌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霸占农村集体土地、控制煤矸石矿产资源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截至目前,专案组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8名,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0余起,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一批。

四、三亚黄某某涉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

2018年11月,三亚市公安局专案组成功打掉以黄某某为首的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经侦查发现,2007年以来,以黄某某为首的黑恶势力盘踞在三亚市南岛农场一带,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为达到抢占国有土地资源获得非法收益的目的,多次组织实施闹访、强占、哄抢、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截止目前,专案组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8名,破获各类刑事案件6起,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一批。

五、儋州徐某某涉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

2018年11月,儋州市公安局专案组成功打掉了以徐某某为首的涉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长期盘踞在儋州、海口、琼海地区为非作恶,以开办公司为掩饰,假借民间借贷之名,大量向公众发放高利贷款,通过扣除当月本息和“手续费”来“虚增债务”,并通过暴力、软暴力等违法犯罪方式进行讨债。截止目前,专案组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3名,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0起,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一批。

六、儋州赵某涉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

2018年12月,儋州市公安局专案组成功打掉了以赵某为首的涉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长期盘踞在儋州市新州地区为非作恶,称霸一方,涉嫌寻衅滋事、非法采矿、聚众哄抢沙场河沙、带头组织对抗政府和公安机关、把持村“两委”基层政权等违法犯罪活动。截止目前,专案组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7名,破获各类刑事案件6起,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一批。

常世界(海南省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高检院部署,突出重点环节,压实主体责任,坚决扛起扫黑除恶的检察担当。截至2018年底,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黑恶势力犯罪606人,提起公诉442人。其中,批准逮捕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156人,提起公诉146人。

省检察院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捕诉一体、提级办理等方式,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压减审期,优质高效地办结了案件。

一是领导带头办案。省检察院先后制定实行重点案件挂牌督办、涉黑案件提级办理、院领导分片包案等制度。

二是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提升办案效率。

三是检察机关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协同作战,提升打击合力,确保办案质效。

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坚决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加强与政法各部门的协作,聚焦重点问题和关健环节,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依法严惩涉黑涉恶犯罪,深挖彻查“保护伞”,推动综合整治、源头治理,扎实推进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着力为海南自由贸易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曾繁深(海南省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全省法院近期审理的3宗黑恶势力犯罪典型案件

一、屯昌郭斌等人涉黑案

以郭斌为首的涉黑团伙长期活动在屯昌地区,该涉黑团伙人数众多,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基本控制屯昌县城椰子批发生意;通过插手民间纠纷、债务纠纷和砂石土方工程,帮助“菜霸”垄断市场而寻衅滋事等,获取非法经济利益,在一定区域和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屯昌县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窝藏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贩卖毒品罪等12项罪名,56件犯罪事实,随案移送的案件材料达203册,给当地的人们群众带来极大的心理压力,严重影响社会经济秩序,社会危害性极大,具有明确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经济特征,完全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该案是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挂牌督办第一号涉黑案,为首的郭斌、陈垂汉还身负命案,案情复杂重大,庭审持续4天。

法院审理查明了郭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聚众斗殴、强迫交易、开设赌场、贩卖毒品、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窝藏等犯罪行为,依法判处郭斌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对其限制减刑,其主要追随者陈垂汉也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35万元,并对其限制减刑;20多名其他犯罪组织成员也都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0年至1年6个月不等,并对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涉案财产及犯罪工具依法予以追缴、没收。

二、临高符建荣等人涉黑案

符建荣在临高县加来镇纠集谢志豪等15名组织成员,通过实施故意伤害、开设赌场、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等违法犯罪活动,采取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追讨高利贷,插手民间纠纷、收取保护费,霸占沙场,对瓜菜纸箱、槟榔销售运输车辆进行打砸, 企图非法控制加来地区销售市场。该组织长期公然在加来地区持手枪、火药枪、砍刀、斧头、钢管等凶器,多次蒙面实施各类犯罪19起,违法2起,共造成1人死亡,3人轻伤和1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该组织称霸一方,致使在临高加来区域内群众生活和经营纸箱、槟榔的被害人人身、财产等合法利益因遭受犯罪行为侵害,而形成心理恐惧,不敢通过正当途径举报、控告,严重干扰、破坏了加来镇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在加来镇造成了严重影响,使当地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下降,社会影响恶劣,危害后果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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