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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传爆炸性消息:有人要杀大棕熊1两肉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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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传爆炸性消息:有人杀大棕熊1两肉百元  
2006年04月17日00:53  

琼海传爆炸性消息:有人要杀大棕熊1两肉百元



  人民网海南视窗4月17日消息
  
   琼海市阳江镇传开一个爆炸性消息:岭下村有一头“野生”棕熊将被杀掉卖肉,每两肉100元。
  
   记者接到报料后立即赶往琼海市调查,发现省有关部门只允许在驯养场里处理的棕熊,却被驯养场老板违规运到琼海市阳江镇。
  
   琼海市林业局责令该老板按规定办事,将棕熊运回驯养场处理。
  
   读者报料
  
   有人要杀“怪物”卖肉

  
   昨日中午,琼海市一读者给海南特区报报料:明日(17日),阳江镇岭下村有人要杀掉一头从野外捕获的、类似熊猫的野生动物,并将该动物的肉卖掉,每两100元,每份1000元。
  
   据该读者介绍,有人说这头“怪物”是从东太农场那边山上捕获的,有人说是从石壁镇的深山里抓到的,也有人说是老板花1万多元从别处买来的……而且还得到可靠的消息,老板已准备将这头大“怪物”杀掉卖肉。因为该动物的价格比较高,有许多群众凑钱准备合买一份。
  
   该读者称,如果真的是野生“怪物”,很可能是国家保护动物,这样被滥杀,实在有点可惜,希望报社记者能去调查。
  
   记者调查
  
   一两肉100元要买得赶快

  
   昨日下午,记者赶到阳江镇辖区,走了几公里弯弯曲曲的村道,并向多名村民打听后,终于找到岭下村。在路边的几间小杂货店,记者向聚集在这里打牌的村民们打听:“听说你们这里有‘怪物’要卖,有没有这回事啊?”一名中年男子笑着回答:“不是怪物,是棕熊。”
  
   此时,另一名年轻男子问记者:“你是外地人吧?消息可真灵通,许多从嘉积来的老板都已经交定金了,要买得赶快,不然买不到了,这熊肉、胸胆可补了,100元一两。”记者问他有没有见过这棕熊,对方称刚刚去看过,“这熊凶得很”。
  
   该男子说完,还告诉记者怎么走才能看到那头棕熊。
  
   记者走了大概两公里的山路,来到岭下村放棕熊的地方。在一间简陋的瓦房中,放着一个长方型的大铁笼,铁笼内有一头150斤左右的棕熊正在吃着地瓜叶,旁边有一男一女坐着看守。这时,有10多名村民陆续开摩托车赶过来,围着铁笼看稀奇。见到有人围观,这头大棕熊吐出嘴里的地瓜叶,沉闷地叫了两声,围观的人听后,吓得往后退了几步。
  
   看守人称
  
   “这只棕熊来自黑龙江”

  
   为了求证传言的真实性,记者佯装买家,问在这里看守的一男一女:“熊肉怎么卖啊?”
  
   女子:“你要买吗?”
  
   记者:“是。”
  
   女子:“要买明天早上再来,明天要杀掉了。每份1000元,有熊胆、熊肉、熊油、熊毛等。”
  
   记者:“一份有多重啊?你们分多少份?”
  
   男子:“每份9两至一斤,总共70份。”
  
   记者算了一下,按照对方的报价,这头熊杀掉后至少能卖7万元。
  
   这名男子还说,这头熊是不久前从黑龙江运过来的,,其他的要问老板。
  
   部门查处
  
   这只棕熊属于违规运输

  
   为避免棕熊遭滥杀,昨日下午5时,记者将此事反映给琼海市林业局张局长。张局长听到记者的汇报后,称事关重大,表示立即让分管的陈副局长带队赶来现场。
  
   这头棕熊产地是兴隆
  
   下午5时40分,记者与陈副局长一起赶到阳江镇,并联系了派出所的民警。据陈副局长介绍,第一次听说琼海市有人贩卖棕熊。棕熊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凡从事饲养繁殖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取得《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以及省林业部门发的准许证,对野生动物养殖场地、卫生防疫、技术条件、饲料及资金保障均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我们一行来到现场,这时,仍有几十名村民在围看棕熊。见到相关部门执法人员突然到来,一名中年男子显得很惊慌。执法人员让对方提供相关证件时,对方拿出一张万宁市林业局于4月12日发的《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省内运输证明》,上面名称一栏写着“黑熊(棕熊)”,货物类型一栏写着“活体”,发货单位为“万州野生动物驯养场”,产地为“兴隆”。
  
   是被驯养场淘汰掉的
  
   为了核实该证明的真实性,陈副局长立即打电话向省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中心、万宁市林业部门。经了解,不久前省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中心批准:万州野生动物驯养场可以处理3头被淘汰棕熊,但必须在场内处理。
  
   这头棕熊明显属于违规运输,琼海市林业部门当场责令有关责任人运回原产地处理。
  
   驯养场老板
  
   运过来给群众看稀罕

  
   下午6时10分,万州野生动物驯养场的老板王某匆匆赶到现场。记者问是否准备在这里宰杀这头熊?王某说,他并不是运来杀了卖肉的,只是运过来给村民看稀景的,再者想看看这里能不能饲养。
  
   王某还辩称:“运来几天后,看到这里不适合饲养,正准备拉回去驯养场继续饲养,没想到你们就来了,至于杀掉卖肉是群众乱说的。”
  
   省林业局
  
   必须在驯养场内处理
  

   省林业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林业部门规定,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作为食品上餐桌,不仅要经过有关部门的防疫和检疫,而且经检疫合格的还应依照国家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办理卫生检验和监督手续。据了解,我省各级有关部门一直都严格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海南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赋予的职责,加强对猎捕、收购、加工、出售、运输、携带、邮寄和进出口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监管,研究建立起野生动物保护的联席会议和互通情况制度。
  
   海南省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中心的王主任向记者证实,中心在不久前曾批准该驯养场自行处理3头已经淘汰的棕熊。他介绍说,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几代以后的棕熊可以进入市场。他说,一些企业饲养棕熊主要是为了获取熊胆。一些棕熊在年龄大了以后,就失去了获取熊胆的经济价值,如果这些熊也不属于种熊,那么就会被淘汰掉。一般中心只会批准饲养方在自己的厂里处理。不允许饲养企业在场外处理主要是基于社会影响的考虑。因为棕熊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在处理淘汰棕熊的时候,如果被老百姓看到,往往会产生种种误解。
  
   ●棕熊档案●
  
   别名:藏马熊、哈熊,马熊、人熊、灰熊。
  
   外部形态:体长150~200厘米,尾长13~16厘米,体重150~250千克。体形浑圆,头圆而宽,吻部较长而向前突出,眼睛较小,耳朵短圆。肩部较腰为高,向上隆起,四肢粗壮,前后肢上各具5趾,前脚的爪较后脚的长。尾巴很短。身体的背部以及四肢的外侧均为栗棕色或黑棕色,腹部的毛色较淡,但也有胸前带有与黑熊相似的白色月牙形斑纹的。
  
   分布地点:分布于我国东北、西北和西南地区以及欧亚大陆、北美洲和非洲北部等地。
  
   生活习性:栖息于山地针叶林或针阔混交林等地带。有冬眠的习性。以野菜、嫩草、水果、坚果等植物性食物和昆虫、鱼类、小型鸟类、小型兽类等为食,也吃大型兽类。5~7月发情交配,怀孕期为7~8个月,每胎产2-4只。
  
   生存状况:棕熊在野外尚有一定数量,但由于环境变化,栖息地大大减少。在我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被列为II级保护动物。
  
   致危因素:森林的过度开发;猎捕;森林火灾。
  
   保护措施:已建自然保护区中西南有14处、西北有6处、东北有10处有棕熊分布,其栖息条件受到相应保护;限制国际间对棕熊的贸易。
  
   来源:海南特区报/钟起的
  
    
        编辑:秀 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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