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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车公养、违规发放津贴 琼海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

移动版    时间:2019-01-24 12:45

春节前夕,琼海市纪委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嘉积镇礼都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黎健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2016年底,礼都村委会在仅召开两委干部会议讨论的情况下,给村两委干部及便民窗口工作人员发放春节补贴。2017年春节前,黎健安排礼都村委会报账员符某某用村委会集体资金给黎健等8人发放春节补贴,每人领取1000元,共计8000元。因不符合财务规定,嘉积镇委镇政府至今未予报销。2018年9月,中共琼海市纪委给予黎健党内警告处分,其违纪所得退回礼都村委会。

会山镇大火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何子俊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2015年2月,,大火村委会违规决定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村委会干部发放误工补贴。2016年2月,何子俊等6名村两委干部每人领取2015年度的2400元误工补贴款,合计14400元。2018年10月,中共琼海市纪委给予何子俊党内警告处分。

琼海市房管局原出纳陈霞私车公养的问题。陈霞在担任市房管局出纳期间,负责保管市房管局公务加油账户下的主卡。2017年6月至2018年4月,陈霞丈夫詹某某在陈霞的同意下用该油卡为私家车加油45次,共消费17577.85元。2018年11月,琼海市纪委给予陈霞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违纪所得退回琼海市房管局。

通报指出,琼海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务必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琼海市各级党组织要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强化监督检查,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维护良好政治生态。

原标题:海南琼海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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