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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推出邮政代办交管业务

移动版    时间:2019-02-05 08:00

琼海推出邮政代办交管业务

  本报嘉积1月10日电 (记者丁平 通讯员王敬雄 陈超英)1月10日,海南日报记者从琼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获悉,,该大队近日与琼海邮政公司合作,先期在群众办理交管业务需求量大的社区、乡镇设立邮政代办交管业务便民服务点,方便群众就近办理业务。

  截至目前,琼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已设立4个邮政代办交管业务便民服务网点。业务申请人带齐相关证件到就近的邮政代办交管业务便民服务网点,且与网点签订《授权委托书》,网点工作人员将现场收取群众提供的资料、拍照并上传相关信息,办理交管业务,并在规定时限内将相关证件邮寄给业务申请人。

  琼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相关负责人提醒,业务申请人及其机动车、机动车驾驶证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委托邮政服务网点办理相应业务:

  1.机动车具有转出、被盗抢、注销、查封、扣留、达到报废标准、涉逃逸事故、锁定等情形的,不得委托邮政服务网点办理补换领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联系方式变更备案等业务。

  2.机动车存在第1条所述情形之一,或有违法记录未处理,以及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不得委托邮政服务网点办理申领免检车辆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3.机动车驾驶证具有逾期未审验、被扣押、扣留、暂扣、注销、吊销、撤销、锁定、停止使用、记满12分等情形或信息管理系统中没有采集和存储驾驶证专用电子照片的,不得委托邮政服务网点办理补换领驾驶证业务。

  4.申请补换领号牌时,机动车所有人在一年内已办理补换领号牌业务的不得委托邮政服务网点办理补换领号牌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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