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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琼海“三市一区”创建(巩固)工作

移动版    时间:2019-03-01 00:02

  琼海市正在全力以赴开展“三市一区创建(巩固)工作,,而环境保护和大家的生活息息相关,环保工作做得好,也是改善环境最重要的基础。在日常生活中,许多事项与保护环境有关,但不属于环保部门职能的问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群众应当向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反映。市、县环保部门接到此类事项后,要及时引导群众向当地有管辖权的部门反映,或按本级政府规定程序转送同级主管部门。为了方便群众反映诉求,现将群众反映频率较高且易混淆主管部门的事项,作以详细解答:

  问:未按要求时限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设备,仍擅自使用或运行的谁管?

  答:涉及产业政策方面,如(一)淘汰落后、过剩产能,对淘汰落后、过剩产能者给予补偿。

  (二)未按要求时限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设备,仍擅自使用或运行的。

  (三)发展节水节能节材技术设备,取缔粘土砖,发展新能源。

  (四)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对包装容器生产、销售单位征收后期处理费、建立押金制度,对一次性制品征税等。

  (五)完善应对气候变化政策和经济机制、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根据《水法》《节约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的批复》等法规。此类问题,群众应向发改、工信、能源、水利、住建、国土、商务等部门反映。

  问:提出治理污染的新思路新工艺向哪个部门反映?

  答:涉及技术发明及公益性倡议方面的,如(一)提出治理污染的新思路新工艺,撰写保护环境方面的论文、书籍,发明治理污染的技术或设备专利。

  (二)提出保护环境倡议。如少开车、不用一次性制品、收集废旧电池、使用可降解塑料制品等。

  (三)写信给国家、省、市、县领导人,推广自己的治理污染技术、专利、产品等,要求环保部门“落实使用”。

  根据《专利法》《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法规。此类问题,提出者可自行在媒体上发表、讨论、发布广告,专利权人可通过技术交易市场等商业渠道,与需求方平等自愿开展合作,通过投标参与公共环境治理工程。环保部门不干预排污单位自主选择治理污染的技术和设备,不干预公共环境治理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不干预企业或个人开展污染治理技术设备开发、工程试验、市场交易活动。

  问:农村垃圾随意倾倒谁管?

  答:涉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问题的,如(一)农村垃圾随意倾倒。

  (二)自然坑水质恶化等。

  (三)规模化以下畜禽养殖、畜禽放养污染。

  根据《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规。

  此类问题,群众应向当地农牧部门、公安部门、乡镇政府或当地政府指定的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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