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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丈夫竟和女房东同居?妻子一怒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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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丈夫竟和女房东同居妻子一怒告上法庭  
2005-05-11 06:48:43  


  人民网海南视窗5月11日消息:
  
   认为丈夫和女房东同居犯了重婚罪,5旬老妻怒上法庭打官司。昨天上午该案在琼海法院再审。
  
   南国都市报(记者林莹)报道:甘某诉称,她1971年与凌某结婚,婚后生育了2男3女,并为家庭尽了义务。后来丈夫凌某在琼海大路镇卖猪肉。1993年开始,凌某便认识李某,两人一直同居至今,并收养了一个女孩,逢年过节也不回家。她认为凌某无义,犯了重婚罪,,所以提起了刑事自诉,将凌某和李某告上了法庭。
  
   而凌某说,他只是租住李某家,和李某并不是同居关系,更没有以夫妻名义相称和以夫妻名义出现。而李某则说,她确实收养了一个女孩,但这和凌某没有关系。她和凌某是房主和住客的关系。
  
   琼海市人民法院一审确认两人均犯了重婚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有期徒刑1年。
  
   法院判决后两人均表示不服,提出上诉。海南中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将该案发回重审。昨天上午该案在琼海法院再审,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编辑:思 牧     返回首页     进入海南新闻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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