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布鲁塞尔4月11日电 (记者德永健)英国“脱欧”继续“拖”字当头,10日欧盟特别峰会同意将英国“脱欧”期限延至今年10月31日,期间如果英国议会批准“脱欧”协议,英国也可以在10月31日前“脱欧”。
由于唯恐以无协议的方式“硬脱欧”,英国议会4月8日通过法案,同意首相特雷莎·梅再度向欧盟寻求推迟“脱欧”期限。当地时间10日傍晚,欧盟27国开始召开特别峰会,商讨英国“脱欧”下一个期限。
经过近7小时长谈,当地时间11日凌晨,欧洲理事会主席图斯克在其推特账户宣布欧盟27国就英国“脱欧”期限达成协议,随后他面见特雷莎·梅,双方敲定新一轮英国“脱欧”安排。
与特雷莎·梅此前要求将“脱欧”期限延至今年6月30日不同,欧盟27国最终决定将英国“脱欧”期限延至今年10月31日,期间如果英国议会批准“脱欧”协议,英国也可以在10月31日前“脱欧”。
欧盟27国协议又指,如果5月22日“脱欧”协议未获通过,英国尚未“脱欧”,英国就必须参加5月23日举行的欧洲议会选举;如拒不参加,就必须在6月1日以无协议的方式“硬脱欧”。
同时,欧盟定于今年6月末的夏季峰会评估英国“脱欧”局势,不过图斯克在当地时间11日凌晨举行的记者会上强调,届时无论局势如何发展,欧盟夏季峰会都只做评估,,不会更改10月31日的英国“脱欧”期限。
于欧盟而言,按照惯例今年11月初新一届欧盟委员会将会就任,如英国在10月31日或31日前顺利“脱欧”,可算为本届欧盟委员会“收尾”,象征性地划上一个句号。
记者会上,图斯克指英国“脱欧”新一轮安排较为灵活,虽然“脱欧”期限比他预想得稍短,但也留出足够余地,呼吁英国“不要浪费时间”;晚些时候特雷莎·梅则对媒体强调,欧盟同意一旦“脱欧”协议获批英国就能“脱欧”,这一安排颇为重要,她仍希望英国在“脱欧”协议获批后尽快“脱欧”。
按照欧盟法律,英国本应在今年3月29日正式“脱欧”,但由于特雷莎·梅政府与欧盟达成的“脱欧”协议连遭英国议会下院否决,英国“脱欧”进程陷入停滞,“脱欧”期限一拖再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