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4月12日电(记者施雨岑)国家文物局近日通报2016年至2018年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实施的“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专项整治行动”的情况。据统计,3年来,全国共查处文物法人违法案件673起,国家文物局直接督察督办313起。
经过专项整治行动,一批文物违法案件被严肃查处,文物法人违法行为高发势头得到遏制,一批危害长城安全及环境风貌案件得到有力整治。
据介绍,当前文物安全形势依然严峻,文物安全和执法工作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些地方政府文物安全主体责任亟待加强,仍有部分省份尚未将文物安全工作完全纳入地方政府年度考核评价体系。一些地方政府未依法划定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同时,,文物行政部门和执法机构监管责任亟待加强。
国家文物局表示,法人违法是危害文物安全的突出问题,整治文物法人违法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事关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成效和文物事业的持续发展。国家文物局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多措并举,坚决打赢文物法人违法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