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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亚鹏到底有没有“借公益敛财”?

移动版    时间:2015-03-09 15:57

    18日网络爆料人周筱赟称,李亚鹏违规注册书院中国文化发展基金会,以公益名义开发高档酒店和房地产等。22日,李亚鹏在发布会上做出回应:欢迎大家质疑。称“15天内民政局会公布调查结果”。不过,这场发布会只接待受邀的38家媒体,且受邀者可领取礼品。而对于新李亚鹏的回应,爆料人周筱赟认为李亚鹏一直在避重就轻。没有回应伪造材料骗取登记这一关键问题。

    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最让人奇怪的则是李亚鹏面对担任两家机构法人涉嫌违规的质疑,竟然轻描淡写地称这是普遍现象。这难道是已经间接承认了自己违规兼任法人吗?因为根据我国的《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李亚鹏若同时担任前述两机构的法定代表人,而且后来没有进行变更,那么就涉嫌关联交易和利益输送,违规无疑。如果李亚鹏真真的清白,就不应该选择顾左右而言他。

    当下明星参与慈善的信任危机之所以蔓延,大抵因郭美美和卢俊卿事件而大受影响。在公众眼里,公益必须纯洁,行善必须干净。因此,一旦商业模式进入公益领域,就会被诟病。更何况从媒体的相关信息来看,李亚鹏除了拍片外,也投资地产、夜店、酒吧、影视剧、音乐剧、制作发行等,有新闻报道称,李亚鹏投什么赔什么,投资的夜店、酒吧,以及影视剧等是亏损连连,圈内有些人还直说,李亚鹏根本就不会经商赚钱。看来,李亚鹏投资房产的钱到底来自何处?是否与“书院中国基金”有关?这还真的只能等李亚鹏先生亲自解答了。

    不论是名人还是明星,做慈善就应以慈善事业为己任,如果慈善组织如同商业组织一般在商海中拼杀博弈,就会让人有“挂羊头卖狗肉”的感觉,甚至对慈善组织的“非营利性”产生怀疑。而对李亚鹏来说,若真涉嫌以公益之名,行商业利益追求之实,在各独立机构之间将成本与利润进行乾坤大挪移,以达到避税或其他不正当的商业目的,则会让中国的慈善事业雪上加霜,让原本就脆弱的中国公益慈善,将再度饱受公众诟病。正如民政部新闻办官方微博“民政微语”针对该传闻表示,“希望此事尽快水落石出,给公众一个说法,给公益一个交代。公益慈善的环境谁也伤不起。”

    因不公开、不透明,从中国红十字会到中国慈善总会、宋庆龄基金会……国内慈善组织遭遇一系列的信任危机。郭美美事件所引发的问号,岂止是红十字会一家之痛,而是整个公益慈善事业之忧。对此洛克菲勒基金会全球董事李亦非,在上个月举办的“中国公益论坛2013”上曾表示,到中国的基金会,只要是慈善组织就叫基金会,基金可以挂在基金会底下,利润全投资基金,但是有人叫成了基金,说是一个慈善组织,实际上他也搞很多投资,其实是为了赚钱,中间的分化和界定,我觉得可能还需要我们在监管和立法上更清晰化。

    当下我国的公益环境,无论从法律规范建设还是从公众参与度来看,都相对薄弱甚至落后。这种法律上的滞后或缺陷,给有心开展公益慈善的人们带去很多现实困扰,也给一些欲借公益之名聚敛钱财的人提供了方便之门。当前慈善事业最迫切的需要是修补法律制度方面的缺陷。这是制度的魅力所在,好的制度完全能够有效引导全民社会热心于慈善。郭美美给红十字会的重创犹在眼前,所以,完善法律制度对于改良当下中国的慈善生态环境是很重要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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