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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塔洋法庭三大调解机制调处社会矛盾

移动版    时间:2015-03-10 09:15

 原标题《海南琼海法院塔洋法庭三大调解机制调处社会矛盾》

  新华网海南频道3月14日电(许平飞)海南省琼海市法院塔洋人民法庭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发挥司法能动性,建立了“辖区调解委员网络”、“联席联调办案”和“社区立案工作联系”三大机制,及时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近三年来,共审结各类民事诉讼案件741件,调解率达85.1%;执结案件100件,执行和解率达88.9%。

  “辖区调解委员网络”机制。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的作用,塔洋法庭制作了辖区调解委员网络图,在辖区各乡镇、行政村地图中详细标明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第一时间邀请调解员协助参与调解,第一时间协助寻找当事人,第一时间全面准确了解案情,实现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良性互动,大大提高了调解效率。

  “联席联调办案”机制。当辖区内发生群体性纠纷等重大社会矛盾,由法庭独自处理难度极大时,可邀请当地党委政府、派出所、检察室、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单位或组织联合开展工作。“联席联调办案”机制有效的整合了社会力量,实现了诉讼调解与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的合力运作,对及时化解重点社会矛盾、维护辖区和谐稳定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社区立案工作联系机制”。为实现立案调解与社区调解的无缝对接,塔洋法庭在辖区内设立了两个立案工作联系点,由法官、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特邀监督员、民警组成,共同负责对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权利义务关系较为明确的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开展社区立案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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