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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为什么不适宜开征遗产税

移动版    时间:2015-03-10 09:15

    几天前,国务院参事、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透露,征收遗产税,已被写入十八届三中全会文件草稿。据《新版草案》,遗产税起征点为80万,80万至1000万以上,税率分别为20%、30%、40%、50%。据此测算,500万、1000万和3000万的遗产分别应纳税84万、209万和1034万。(南方日报)这一新闻立即引发了关于遗产税的争议,“遗产税”这一回真的要来了吗?

    遗产税为何穷人嫌富人也不爱?

    据中国青年报曾经的一份关于是否开征富人遗产税的调查显示,11203名被调查者中,占比48.46%的人表示“目前不适合开征”,只有三分之一左右的人认为“目前适合开征”。在当前对贫富分化讨论激烈的时点,这个结果无疑令人深思。

    首先遗产税的目的是要杀富济贫,然而按照“草案”80万的起征标准,在大中城市,辛苦一辈子才买一套房的工薪阶层也都属于富人了?与其它国家比较而言,美国的遗产税起征点是500万美元,即3059万;英国是40万英镑,约近400万人民币;德国子女继承是40万欧元,约330余万人民币。显然,80万起征点过低,以北京上海为例,随便一套像样点的房子,哪套不超过二三百万?

    更何况真正需要缴纳高税负的高收入阶层,具备更加强烈的避税欲望和更加丰富的避税手段,他们比一般的穷人更懂得如何将自己的财富隐藏起来或转移出去,遗产税不大可能对他们发挥太大调节作用。只会重蹈工薪阶层成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主力的覆辙。相反,真正受到影响的,将是那些依靠自己的能力合法致富的人士。想一想,除了遗产税,中国目前凡涉及调节个人财产、收入的税收,能收的只是拿着死工资的工薪阶层。那些抱怨遗产税是“劫贫不劫富”的,原因就在于此。

    财富持有者的信息不透明

    征收遗产税的一大基本要求是,国家对公民个人的婚姻家庭情况,房产,金融资产,公司股权,知识产权,人寿保险,家庭信托,境外财产情况、个人移民情况等等都要全国联网。而国内目前还没有具体的财产登记制度,存款也不是真正的实名制,有多少财产和现金无处可查,与遗产税密切相关的收入监控体系仍是空白,难以对富人群体的财产进行有效的核算和监控。

    别的社会群体先不说,首先要搞清楚官员的家产就是一个很困难的问题。贪官污吏事发之后才发现都是家财万贯,但是事先有谁知道。有人寄希望遗产税起到反腐败的作用,假设国家已经开征遗产税了,贪官们巨额财产会交税吗?看看官员财产申报制的命运就知道了。尽管媒体呼吁已久,这项可称得上是“国际惯例”的制度却是千呼万唤不出来。如果本应公开的官员财产都不能查清楚,又如何去查别人的家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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