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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黑户”入户是迟到的补救

移动版    时间:2015-03-10 09:42

    又有人建议废除“无准生证不能上户口”这一不成文规定,他们发出建议信,呼吁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尽快清理各地新生儿落户与计生挂钩的违法规定,在全国范围取消计生与户籍的捆绑,消除“无准生证不能上户口”的不合理现象。

    按照现有法律规定,对超生现象须征收社会抚养费,由于这一费用征收难度大,各地于是采取入户与计生相捆绑的“土办法”,不缴纳适合抚养费的代价是超生子女无法入户,这意味着他们是“黑户”。户籍制度虽饱受批评,其重要性相信很多人有所体会,没有入户就没有社会身份,难免要受到严重的歧视,甚至连出行都遇到买不到车票的问题。近年来关于“黑户”的报道越来越多,在一个充满流动性的社会,却被禁锢在出生地,这个特殊群体已存在很长一段时间,反思尽管从未停顿,但制度革新进展缓慢。

    入户与计生相捆绑被视为“土办法”,概因它不具备合法性,《户口登记条例》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也就是说,入户是公民的义务。如今义务被计生部门改造成博弈策略,而这样一种策略,已不仅仅是地方经验,相反有着十足的普遍性,事实上已经成了征收社会抚养费的筹码。

    在法治意识趋于强烈的今天,这种“土办法”因背离了法治精神而显得不合时宜,这方面的纠结仅仅局限在理念层面,除此之外,也有必要换位思考它对于“黑户”群体的灾难性影响。我国第六次人口普查发现,有1300多万人没有户口,他们的境况仅仅散见于零星的媒体报道,在一些恶性事件中,也可以见到“黑户”的身影,由此也曾引发“黑户”身份与行为失范关联的讨论,有人出于对计生工作的功利性考虑,认为“黑户”带来的负面影响极其有限,主张延续“土办法”。的确,“黑户”群体与行为失范的关联难以测量,但否定这种关联性并不意味着可以忽视他们的遭遇与不满,更不意味着他们甘愿“牺牲”。

    “黑户”们现有的抱怨与其庞大的人口基数并不相称,这是否与他们缺乏话语权有关?这方面的现实值得澄清,无论如何,只要认同入户与计生相捆绑政策缺乏合法性,且导致了大量人口因此受到禁锢,就该尽快推动相关改革。全国“两会”上,人大代表黄细花曾表示,“入学、入户等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不应该与计生挂钩。”今年年初,山东省和江西省南昌市的户籍管理部门决定,新生儿凭“出生医学证明”即可落户,与征收社会抚养费实行“脱钩”。希望更多地方能跟进,继而形成相关制度规定。若如愿,那将是经历对一个群体乃至几代人的亏欠后,一次迟到的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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