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城镇化和“碾死农民”连在一起
近来碾死农民事件集中爆发,8天3命。3月27日,河南中牟县一农民在阻拦强行租赁其承包地的某农业企业工作人员时,被后者驾驶铲车碾死;3月30日,湖北巴东县一农民在向高速公路修建方讨要土地补偿时,被施工方的水泥罐车碾死;4月3日,四川西昌市一农民在与破坏村庄水源的某钢铁企业协商时,被该企业的推土机碾死(4月6日《南方农村报》)。
伴随碾死事件的官方言辞,夺人耳目的词汇为“意外”和“事故”,这并不让人感到意外。公众在接受如此信息前已经过了多次“演练”,之前早就发生过几个著名的碾死事件,如浙江乐清农民钱云会被碾死,河南正阳农民李莉被碾死,都曾成为舆论焦点。
况且,暴力拆迁制造了无数恶性事件,公众见多了自焚和致死人命案例,于是不难想到,农民被碾死,那是血腥强拆的持续进展。
我并不认为每一起碾死事件都是蓄意谋杀的重案,现场的某些意外因素肯定存在。不过,此类事件中的“意外”大有文章。在“意外”之外,有太多的“意内”,这里意外的偶然,有其合乎内在逻辑的必然性。碾死农民,其实是一种必然事件。
这样的意外之死,只属于农民,只属于处在保家维权状态中的农民;这样的意外,均前置利益争夺背景,都是争执与冲突的过程;这样的意外,都是因农民拒不配合权力和企业的需求而发生;这样的意外,通常发生在农民的地盘,碾死农民的一方作为入侵者出现;这样的意外事件中,钢铁机械是长眼睛的,操作者从未对他人大意,他们只有碾死农民的驾驶史,素无碾死官员、警察、法官、企业家等强势人士的前科,他们在长期的操作中,甚至连一条狗、一只鸡都没碾死过。
不仅如此,这样的意外事件发生后,批评农民不顾大局、漫天要价、要钱不要命的言论会随之出现。碾死的农民非常贪婪,为夺地赶工期逼出人命的家伙不贪婪,且极其高尚、完全合法,而被碾死的,倒被说成死于贪婪和昏聩。
如此种种“意外”,难道还不耐人寻味?“权钱意志”的推进与落实不容阻挡,体现权钱意志的一线施工机械有进无退,而对面出现了死也不退的维权者,矛盾不可调和,冲突达到最烈化,则势必搭上人命,搭上弱势反抗方的贱命——再后来,赔钱,要地,权钱意志再推进到全面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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