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频现“房闹”买房不是好时机?

移动版    时间:2015-03-10 09:53

  邓浩志接受《南方都市报》采访

  嘉宾广东中理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高级经济师申格联(中)

  地产经济学家、方圆地产首席市场分析师邓浩志(左)

  过激宣泄不能带来实惠

  主持人:老业主又在拉大旗了,你们说开发商降价是否真需要补偿老业主差价啊?为什么有的开发商高调补偿,像星河湾、万科,而更多的却选择沉默应对呢?

  邓浩志:从法律上来说,开发商是不需要补偿的,至于个别开发商愿意补偿,我看是一种企业品牌的营销手法,就是为了营造一种气氛“大胆买吧,跌价了哥给你补贴,不会亏”。

  申格联:这个问题不简单。表面看是房价下降造成业主心理巨大反差,其实是业主对开发商在住房销售上借助格式合同强势吃“霸王餐”的不满。也有因为开发商擅自更改规划和住房质量问题不满的,还有的是对营销广告和营销员言过其实的不满。当然,也有不少“房闹”是开发商自己导演的闹剧,目的是为不降价找到“维稳”的天大理由。

  主持人:如果是投资客不赔也罢,但其实大多数业主都是刚需买家,辛辛苦苦一辈子,几天不见几十万,换作谁心里都不好受。

  邓浩志:不动产是资产的一种,能升值也能亏损,买家购买时本身就具有一定风险。跌价后心里肯定不好受,就像前两年买了“地王”的开发商,也是一样啊,很可能卖一平方米亏一平方米,但明知亏本还得接着干,市场总有输家和赢家嘛。

  申格联:老业主维权必须依据合同条款或要约的内容,看开发商是否货不对板,才能依法起诉。否则,“房闹”也仅是一种过激的行为宣泄,并不能带来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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