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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进行消防设计备案 琼海一房产中介公司被处罚

移动版    时间:2015-03-10 10:25

  为切实加强在建工程的消防监督管理力度,净化琼海市内在建工程的消防安全环境。11月13日,琼海消防支队监督检查员依法对未进行消防设计备案的琼海祥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处以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近日,琼海消防支队监督检查员在对位于琼海市嘉积镇金海北路的西京雅居建设工地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建筑工地未进行消防设计备案,擅自施工,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之规定,存在很大安全隐患。于是,琼海消防支队监督检查员立即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并根据《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和《海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依法给予琼海祥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并告知处罚事实、理由及依据,要求公司负责人尽快办理消防设计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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