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不能以影响经济增速为由放松房地产调控
移动版 时间:2015-03-10 10:36
2012年7月15日中国新闻网消息,据媒体统计,自2011年8月安徽马鞍山高层次人才买房税费优惠开始,近一年来,先后有近50个城市通过调整土地出让、首套房贷利率恢复、利率优惠折扣、房源解禁、税费优惠、买房奖励、购房入户、购房补贴、提高普通住宅价格标准、调整限购条件、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等方式进行楼市政策微调。其中,上海、佛山、芜湖等城市政策由于触碰调控红线被紧急叫停,湖南、河南、石家庄、珠海等地政策被媒体曝光后未经出台就“胎死腹中”。但也有相当一批“微调”政策因为没有触及中央政策底线,并没有被叫停。截至目前,包括成都、重庆、扬州在内的40多个城市“微调”政策放行通过。
就本质而言,无论是被叫停的,还是大行其道的,抑或“胎死腹中”的,事实上都触及到了中央政策底线。然可惜高层出于确保“经济增速”、“财政收入”等方面的考虑,进行了选择性“执法”。
不可否认,没有被叫停的“微调”政策,都没有突破“限购”、“限贷”等宏观调控举措,但是,温家宝总理在2011年11月6日讲得非常明确,“中国下调房价是国家坚定的政策”,而此后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2012年全国两会,亦强调指出,“促进房价合理回归”。换言之,“下调房价”、“房价合理回归”才是中央政策底线,即让房价回落到普通民众可以接受的价位才是中央政策的底线,而“限贷”等举措是确保中央政策得以落实到位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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