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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法》10月实施尚无文明旅游监管具体细则

移动版    时间:2015-03-10 10:39

  文明旅游路有多远?

  我国即将实施的首部《旅游法》对文明旅游提出要求,但具体监管措施仍无细则

  -见习记者马珂

  当不文明旅游行为发生时,导游摇头,景区人员叹气,路人围观,谁能站出来予以规范和制止?

  10月1日,我国首部《旅游法》将正式实施。其中明确规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而且导游“应当向旅游者告知和解释旅游文明行为规范,引导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文明旅游入合同,是否能减少不文明旅游行为发生?导游与领队面对自己服务的游客,又该如何担负起监督的责任?记者为此采访了我省旅游业界人士。

  游客不文明导游不敢言?

  “我们有时候敢怒不敢言。”导游许诺伟说,印象最深的一次是在三亚天涯海角景区,一些散客自己分工:一个人排队买票,其余人都排在持票入口处。“票还没有买到手之前,这些人竟然霸占着入口,不让后面有票的人进去。”当时许诺伟和其他游客站出来跟对方理论,谁知对方蛮不讲理,吵起架来,还大有打人之势。“发生冲突,就要延误旅行时间,影响行程,会给客户留下非常不好的回忆,导游或许还会遭到投诉。”许诺伟最后不得不忍气吞声。

  海之缘国旅行政总监蒋云霞说,每年旅行社在培训导游时都会特别强调,有义务提醒游客不文明行为,并要求沟通有技巧以免产生冲突。

  然而,海南康泰国旅总经理张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坦言,由于导游规劝游客不文明举动引发的冲突确实很多,“往往我们会选择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避免引发矛盾。”

  公约入合同实施有多难?

  日前,国家旅游局局长邵琪伟表示“要把文明旅游纳入旅游合同之中,更好地约束和规范旅游文明行为”,也就是将《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和《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作为合同附件。

  海口市旅行社协会会长房新海认为文明旅游入合同,“目的不在于处罚,而是树立一种意识”,在全社会形成一种文明旅游的良好氛围。

  海口五公祠管理处副主任郑云玲认为,文明旅游入合同意愿是好的,但是能否起到作用还有待探讨。“如何执行?谁来行使处罚权?怎么界定不文明举动?如何取证?一系列操作问题仍不明晰,恐怕难有约束力。”

  对于国家旅游局要求的“导游和领队负责监督游客的不文明行为,在境外旅游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领队和旅行社责任”,业界也有人指出,游客素质良莠不齐,合同、法律再严,也可能会有不文明现象出现。如果对不文明行为的规定处罚只落到导游、领队身上,似乎不太合情理。

  文明成习惯路还有多远?

  同样是华人社会,在新加坡,随地吐痰要罚500新币;在香港,则要罚1500港币。蒋云霞认为,或许是由于高额罚款,在新加坡、泰国等国家以及港澳地区,几乎不见有人随地吐痰。

  “如果国内的法律也能非常严格,让国人在平时的生活中就能够养成一种好的习惯,文明旅游也就不再是难事。”蒋云霞说,目前海之缘国旅正在通过各种各样的形式,向游客灌输文明旅游理念,例如在行程上写上一些注意事项、特别强调当地风俗习惯等。“目的就是一点一滴地帮助游客树立文明旅游意识。”

  “旅游不文明,病源是‘公民不文明’而非‘公民旅游不文明’。”郑云玲认为,讲文明这一传统美德,需要从小培养、教育,让每个人都从自身做起,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文明环境。(本报海口8月10日讯)

  短评

  文明旅游需强化外部监督

  -陈实

  文明旅游进入旅游合同,导游和领队监督不文明行为……这些做法有望对培养文明旅游自觉发挥积极作用。

  不文明习惯的养成和存在具有长期性、阶段性。而要培养文明旅游的行为习惯,也非一朝一夕就能做到。通过设立民事合同关系,强化外部监督,营造文明旅游舆论环境等方式,将有效引导旅游朝向更加文明的方向前进。

  建设国际旅游岛,缺不了文明旅游的推动。海南应该积极作为,争当文明旅游的倡导者和培育者。例如,在保证各方权益的前提下,对文明旅游的权利义务关系进行细化,进一步明确各方责任,鼓励景区和旅行社进行探索。此外,在营造文明旅游氛围的过程中,还需要传播进步观念,宣传有益做法。

  推动文明旅游,既要靠游客的自觉,也要靠相关各方的监督。全社会一起努力,才能让文明旅游成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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