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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今年上半年电动车投诉举报576件

移动版    时间:2019-07-11 20:13

  原标题:商家不履行三包义务,电动车无法上牌……

  海口上半年电动车投诉可真不少

  10日,记者从海口市电动车监管会议获悉,2019年上半年,海口市12315和12345热线共接收到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电动车)投诉举报576件,投诉热点为商家不履行三包义务,电动车无法上牌等。

  据了解,投诉电动车商家不履行三包义务的有239件,主要体现在商家以消费者人为造成损坏,或其他不合理理由,拒绝对三包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电动车售后维修。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保科负责人李剑对此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投诉电动车无法上牌的131件,主要表现在商家承诺为消费者上牌但未履行。李剑表示,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准确,不得有下列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八)夸大或隐瞒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性能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第十六条“经营者有本办法第五条第(七)项至第(十)项、第六条和第十三条规定行为之一的,,属于欺诈行为”。

  投诉电动车质量问题的59件,主要体现在电动车电池使用寿命期短、电池无法充电、电动车控制器故障等方面;消费者来电举报商家违规销售不合格电动车、超标电动车共4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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