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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征集公告(采购公告)海南省琼海市政府门户

移动版    时间:2015-03-10 13:39

 

为了规范琼海市政府采购专家的评聘行为,健全、完善政府采购专家库,加强对评审专家的监督管理,确保政府采购的规范运作和廉洁高效,琼海市财政局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
各类专业高级专家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和时间
    
范围:主要面向本省内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及其他有关单位从事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的人员中征集,涉及的专业领域包括:
    1
.货物类:含一般设备、办公消耗用品、建筑和装饰材料、物资、专用材料、专用设备、
交通工具、其他货物等。
    2
.工程类:含建筑物、市政建设工程、环保绿化工程、水利防洪工程、交通运输工程、
油气工程、电力工程、电信工程、系统集成网络工程、装饰修缮工程等。
    3
.服务类:含印刷出版、专业咨询、工程监理、工程设计、信息软件开发设计、维修、
金融、保险、交通工具维护和保障、会议、培训、物业管理、其他服务等。
    4
.经济、法律方面。
    5
.其他行业、专业。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常年有效。
    
二、专家条件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且具有中、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有一定的理论知识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3
.了解政府采购的基本知识,熟悉招投标的法律法规;
    4
.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5
.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工作。
    
三、推荐方式
    1
.符合条件的专家,采取所在单位推荐、个人自荐、采购代理机构推荐或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邀请等方式申报。
    2
.专家申报时填写"政府采购专家登记表",并携带有关资质证件(如学历、职称等)、
个人成就资料等的原件和复印件,报琼海市财政局审定、选聘。
    3
.被选聘的专家由琼海市政府采购办公室颁发"政府采购专家"证书,并录入专家库。
    
四、入库专家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
.可被邀请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咨询;
    2
.可随机抽取被确定为从事专业相关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专家;
    3
.在参与项目评审时,独立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干预;
    4
.可向有关部门反映项目评审过程中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5
.接受参加咨询、评审活动的劳务报酬。
    
(二)义务
    
在受聘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工作时:
    1
.应按时参加,因故不能参加评审的,应及时通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
    2
.无特殊原因,在评审期间不得中途退出;
    3
.与项目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
    4
.客观、公正地参与评审工作,明确提出个人意见,并对所提意见承担责任;
    5
.遵守评审工作纪律,廉洁自律、严守秘密。
    
五、专家库的组建和管理
    1
.琼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岗)为每位入库专家建立档案,详细记录专家参与咨询或评审的有关情况;并建立年度考核制度,对每位专家进行考核。对考核不能胜任评审工作的,停止担任评审专家,并从专家库中除名。
    2
.参加项目评审的专家的抽取,是在项目开标前1个工作日内,由琼海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在采购人代表和采购代理机构(或集中采购机构)代表在场情况下,从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抽取方式产生评审专家。
    
六、入库专家的考核
    
入库专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琼海市财政局取消其政府采购专家资格,收回所发证书,并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媒体上通报
    1
.违反法律法规,损害采购人、供应商正当权益的;
    2
.私下接触投标供应商或收受投标供应商的财物或其他好处的;
    3
.违反规定向他人透露有关项目评审情况或其他信息的;
    4
.专家之间私下达成一致,违背公正、公开原则的;
    5
.以政府采购专家名义从事其他有损政府采购形象的其他活动;
    6
.连续三次无故不参加项目评审工作的;
    7
.一年内三次被反馈,并经财政部门核实有不称职记录的。
    
在上述活动中,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附件一:1.doc

    附件二:2.doc

    附件三:3.doc

 

    联系单位:琼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岗)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89862828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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