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收回“海上近观圣公石项目”海域使用权的公告(公告)海南
移动版 时间:2015-03-10 13:44
现将拟依法收回海域使用权事项公告如下:
按照市领导批示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按年度逐年缴纳海域使用金的海域使用权人不按期缴纳海域使用金的,限期缴纳;在限期内仍拒不缴纳的,由颁发海域使用权证书的人民政府注销海域使用权证书,收回海域使用权。”“海上近观圣公石项目”因连续拖欠3年海域使用金,海域使用权人在通知期限内仍不缴纳。现拟依法收回该项目的海域使用权,收回海域1.169公顷,归国家所有,并注销国海证084601686号海域使用权登记。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7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异议,请将书面材料向琼海市海洋与渔业局反映。若无异议,公告期满将依法收回该项目海域使用权。
地址:琼海市人民路琼海市海洋与渔业局
电话:0898-62822411
附:项目宗海图
琼海市海洋与渔业局
2014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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