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交了11万却3年没拿到房 海口市住建局介入协调
【原标题】协议签了定金交了,3年没拿到房
近日,海口市民王先生向记者反映称,3年前就与开发签订了购房协议书,并交了5万元购房定金和1万元车位费定金,到现在还没有拿到房子。记者把王先生的情况反映给了海口市住建局,该局市场科的工作人员表示,开发商在销售上没有违规。
近日,海口市民王先生向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反映称,他本人于2016年4月15日与海南今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位于海口丽晶路的泉海好家园5#公寓楼(碧海阁)1505房(总房款:601519元人民币)和泉1506房(总房款:694370元人民币)的认购协议书,并且于当日每套房子交付五万元定金,一万元停车位定金,共计十一万整预付款。他们双方签订协议后,他多次找开发商把手续补齐并交完房款准备进场装修。由于开发商的原因一直交不了房子,开发商跟他商量先装修入住,再补办手续,但是他担心没有办完手续就装修入住如果后面开发商办不下交房手续或是毁约,装修费都亏了。于是,他一直坚持办完手续并且全部交完房款后再进场装修。然而,这一等就是三年,特别是现在房价涨了之后,开发商要求重新定价出售。
王先生说,跟他同样在泉海好家园购房交定钱后拿不到房子的还有其他人,他们最后上诉到法院要求赔偿得到判决赔偿违约金。即使是法律上规定得到违约金的两倍,,面对现在上涨的房价,开发商还是很划算,宁愿等着购房者去起诉。还有一些购房者最后与开发商协商重新定价购房。三年维权之路漫漫,他要求海南今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履行2016年4月15日与双方签订认购协议。按照协议书上所定的价格他交付房款。
针对王先生反映的情况,海口市住建局市场科相关工作人召集海南今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和王先生面对面协调,但最后还是没拿出解决方案。海口市住建局市场科王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主持双方进行协调,但是最终没有解决。开发商在销售环节没有违法,所以他们处罚不了。现在双方主要是涉嫌民事合同纠纷,应该由司法部门来裁定。
8月23日,海南今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云先生告诉记者,他和购房者王先生在海口市住建局的协调下交换双方的意见,希望王先生提出书面诉求。正在和公司领导请示如何解决此事?他没有决定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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