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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加强节约用电管理的通知(政府办文件)海

移动版    时间:2015-03-10 13:49

 

海事管发〔2014 6

琼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关于加强节约用电管理的通知

全市各公共机构:

2014 年是我省近年来电力供需形势最为严峻的一年, 随着 6-9 月用电高峰期来临, 电力供需矛盾更为突出。 根据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节约用电工作的通知》(琼厅字[2014]19 号) 文件精神, 现就加强节约用电通知如下:

一、 加强用电管理, 制定有效运行机制。

(一) 加强机关空调、 电梯等节能管理。 提倡自然通风, 严格执行空调室内温度控制标准,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 26 摄氏度 空调运行期间应保持门窗关闭; 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 提倡缩短空调使用时间, 下班时段确保空调处于关闭状态。 党政机关办公场所 4 层(含) 以下停止使用电梯。

(二) 加强办公照明系统节电管理。 党政机关办公场所要充分利用自然光照明, 除因天气原因影响能见度外,白天关灯办公;会议场所要根据参会人数和会议时间, 合理使用照明灯具; 在不影响安全的情况下, 办公场所公共区域不开启照明设施。

(三) 加强办公设备节能管理。 在不使用计算机、 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时,要开启省电模式功能, 减少设备待机能耗; 严格执行办公设备人走断电的关停措施, 及时关闭办公设备电源。

(四) 在不影响公众服务的前提下, 对电子宣传栏等电子公共设施设备用电实施严格管理,根据实际需要减少开启时间。

(五) 在电力供应紧张期, 各公共机构要严格控制室外景观照明的使用; 在确保人民群众安全的前提下,路灯实行减半照明。

二、 加大宣传力度, 形成节约用电良好局面。
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节约用电宣传活动, 营造节约用电、 低碳生活的舆论氛围, 提高广大干部职工节电意识。 市总工会、 市团委、 市妇联、 市工商联等人民团体要积极行动,在各自分管范围内, 通过倡议书、 公益活动等形式, 使机关职工、 在校学生, 工商从业者等积极参与到节电节能活动中来, 做节约用电的宣传者和践行者。

三、 开展节约用电检查, 确保节电工作有效落实。

(一)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联合公共机构联席会议小组成员单位对全市公共机构开展节电工作专项监督、检查。 检查时间段为 6 -9 月, 采取不定期抽查的形式。各镇政府及彬村山经济区、教育、 科技、 文体、 卫生及其他系统、 各部门要安排专人对所属单位进行指导和督促。

(二)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单位节电制度、 重点用能设备(空调、 电梯节电管理),办公照明系统节电管理, 节能宣传周节能措施落实情况等。 详细检查内容见附件 1: 节能工作专项检查表。

(三) 节约用电工作是省委、 省政府对市政府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建设节约型机关重要考核内容。各公共机构务必高度重视, 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节电工作落实。 自觉接受节电专项检查及广大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此件依申请公开)

琼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抄送: 省驻市各单位

琼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4 6 11 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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