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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琼海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府文件)

移动版    时间:2015-03-10 14:25

海府办[2010]16号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琼海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琼海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0年三月十九日

 

 

 

琼海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国际旅游岛的决定和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要求,全面开展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以下简称创卫),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国际旅游岛为契机,以《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为要求,以营造“恬静、温馨、精致、安宁、浪漫、宜居”的人居环境为目标,突出“卫生城市,美丽家园”的特色,全民动员,全面开展创卫活动,迅速改善城市卫生面貌,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城市人文氛围。

  二、创建目标

  全方位开展创卫工作,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0年全面开展创建活动;2011年通过省级验收,向全国爱卫办提出申报,进入国家卫生城市的评审程序;2012通过国家级验收,创卫成功。

  三、创卫任务与责任分工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责任单位:市政府办、财政局、编委办、爱卫办、人大法制室、嘉积镇人民政府(牵头单位:市政府办)。

  (二)健康教育。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旅游委、财政局、教育局、卫生局、交通运输局、编委办、工商局、嘉积镇人民政府、新闻中心、广播电视台、疾控中心、烟草公司、海南软件学院、海南第三卫生学校(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三)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单位是市政府办、发改委、旅游委、卫生局、国土环境资源局、规划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水务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局、编委办、城监大队、交警大队、工商局、嘉积镇人民政府、市场开发建设服务总公司(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四)环境保护。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国土环境资源局、自来水公司(牵头单位: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五)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责任单位:市卫生局、自来水公司(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六)食品卫生。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卫生局、农林局、商务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七)传染病防治。责任单位:市卫生局、疾控中心(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八)病媒生物防治。责任单位:市爱卫办、嘉积镇人民政府、疾控中心(牵头单位:市爱卫办)。

  (九)社区和单位卫生。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嘉积镇人民政府(牵头单位:嘉积镇人民政府)。

  (十)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卫生。责任单位:嘉积镇人民政府。

以上创卫任务和责任分工详见《琼海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责任分工及检查评比标准》。

  四、实施步骤

  (一)全面启动,广泛宣传阶段(时间:2010年3月至5月)。

  市委、市政府将召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动员大会,制订并下发《琼海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与各职能部门签订责任状,各新闻媒体要开展广泛宣传,让卫生创建工作深入到各家各户,做到家喻户晓。

  (二)实施阶段(时间:2010年6月至2011年9月)。

  各部门按照《琼海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责任分工及检查评比标准》的分工要求,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做好各项创卫工作,并根据分工要求组织十个工作组,各司其职,力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逐条达标,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三)接受省爱卫办考核验收阶段(时间:2011年10月)。

  市爱卫办向省爱卫办提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考核验收申请,省爱卫办将组织专家对琼海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并出具“考核鉴定意见”和向全国爱卫办提出“推荐报告”。

  (四)整改与向全国爱卫办申请阶段(时间:2011年11月)。

  针对省考核验收提出的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组织编印6个方面的申报资料,力争在2011年底向全国爱卫办提出申报,进入国家卫生城市评审工作程序。2012年通过暗访、整改、评估、再整改、考核等程序,创卫成功。

  五、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创卫工作的组织领导,现成立“琼海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符宣朝(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陈列雄(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陈大钊(市委常委、嘉积镇委书记)

      符传富(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朱允彦(市政府副市长)

      文明光(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陈学问(市委办公室主任)

      黄基钊(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吴仕春(市委办公室副主任)

      王  雄(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华  斌(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广播电视台台长)

      卢和平(市直工委书记)

      王诗钗(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绍发(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  奋(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

      郑庆智(财政局局长)

      刘晓朝(教育局局长)

      陈海燕(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局长)

      甘  雷(卫生局局长)

      陈  天(公安局政委)

      蔡小平(监察局局长)

      李远胜(国土环境资源局局长)

      林叶茂(规划建设局局长)

      林宗森(交通运输局局长)

      覃学益(商务局局长)

      梁昌卫(水务局局长)

      冯培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黄海存(城市管理局局长)

      赵立洪(妇联主席)

      周小岛(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黄绍雄(嘉积镇镇长)

      陈剑华(团市委副书记)

      王  伟(爱卫办主任)

      王会宽(疾控中心主任)

      符贻川(卫生监督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市创卫办),具体负责卫生创建工作的计划安排、组织协调、检查指导以及创建进度情况的收集汇总,创建工作简报的编印,创建汇报资料的整理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文明光副市长兼任,副主任由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王诗钗、卫生局局长甘雷、爱卫办主任王伟兼任,并从市有关部门抽调30名兼职工作人员,办公室下设四个工作组:

  1、组织协调组:

  组  长:王诗钗(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副组长:甘  雷(卫生局局长)

      王  伟(爱卫办主任)

  工作人员22人,分别从市委宣传部、旅游委、农林局、教育局、文体局、卫生局、监察局、国土环境资源局、规划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水务局、城市管理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爱卫办、嘉积镇人民政府、市场公司抽调,统筹协调创卫活动。

  2、宣传资料组:

  组  长:王  雄(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副组长:梁其山(新闻中心主任)

      李莉莎(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工作人员6人,分别从宣传部(1人)、政府办(1人)、新闻中心(1人)、广播电视台(2人)、爱卫办(1人)抽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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