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琼海市镇级计划生育服务站管理的意见(市
海府[2010]19号
琼 海 市 人 民 政 府
关于加强琼海市镇级计划生育服务站管理的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充分发挥镇级计划生育服务站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中的作用,优化镇级计划生育服务站和镇卫生院资源配置,实现人口计生公共服务协作联动、齐抓共管的新局面,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按照省人口计生委琼人口[2009]59号文件要求,以“保持总体稳定、加强计卫合作、提高服务能力”为目标,坚持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突出综合治理;坚持真诚服务群众,突出以人为本;坚持抓基层打基础,突出分类指导;坚持便民维权,突出依法行政;坚持求真务实,突出作风和队伍建设,使我市人口计生工作要适应形势变化,创新思路,转变工作方法,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迈出新的步伐。
二、镇计划生育服务站的管理与设置
按照乡镇体制改革方案精神,充分利用镇卫生院的资源,在镇卫生院加挂“琼海市××镇计划生育服务站”的牌子,内设计划生育服务室。镇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设施建设标准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形象规范按省人口[2009]59号文件要求建设。
(一)镇计划生育服务站站由长镇卫生院院长兼任,副站长由镇计生办主任兼任。其它工作人员分别为镇卫生院妇产科医务人员、B超室人员和计生服务站人员(共5-7人)。主要工作职责: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随访服务、生殖保健和指导村级计划生育服务室开展正常工作。
(二)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内设计划生育服务室,计划生育服务室主任由镇计划生育服务站专职人员兼任,副主任由镇卫生院妇产科主任兼任,其它工作人员分别为镇计划生育服务人员2名,镇卫生院妇产科医务人员2-3名。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知识。
2、开展上环、取环、人流等技术服务和随访服务。
3、开展环情、孕情监测和生殖保健服务。
4、负责避孕药具的管理和发放。
5、对村、组计划生育人员进行生殖健康、药具储存发放等业务培训。
6、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各种信息台帐,确保本镇各项计划生育服务工作的完成。
7、完成本镇和业务主管部门交给的其他工作。
三、落实经费保障
镇计生服务站的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上报,并根据各镇开展业务的实际情况统筹划拨。
二0一0年四月九日
主题词:卫生 计划生育 服务站 意见
抄送: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市直各医疗单位。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4月9日印发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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