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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城乡居民 医保“两

移动版    时间:2019-10-19 00:08

  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医保报销

  海南正在制定政策

  今年内患者可受益

  10月10日,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药监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今后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参保患者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看门诊开降压药、降糖药,可进行医保报销,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达到50%以上。

  这是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福音。10月17日,记者从海南省医疗保障局获悉,我省目前正在制定相关政策方案,今年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可享受门诊用药医保报销的待遇。

  南国都市报记者 王洪旭

  国家

  “两病”患者门诊开药报销可享受长期处方

  高血压、糖尿病(下称“两病”)是最常见的慢性病。

  该《意见》明确,保障对象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采取药物治疗的“两病”患者;报销的降血压或降血糖的药物,要按最新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所列品种,优先选用目录甲类药品、国家基本药物、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及集中招标采购中选药品。

  同时,要求各省(区、市)要合理设定支付政策,对已纳入门诊慢性病或特殊疾病保障范围“两病”患者的待遇,继续按现行政策执行。

  此外,医疗机构要优先使用集中采购中选药品,保障患者用药需求,避免重复开药。据了解,目前浙江、上海、北京等地实行了长期处方制度,长期处方用量一般超过一周,不超过3个月。

  海南

  正在制定政策

  今年内患者可受益

  我省“两病”患者门诊用药报销政策什么时候实施?10月17日,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省正在制定相关政策实施方案,涉及保障人群、药品和医保支付等内容,我省“两病”人群的摸底工作也正在进行中,预计今年内我省“两病”患者将受益,可享门诊用药报销。

  该负责人表示,此次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费用纳入医保报销,与纳入门诊慢性病或特殊疾病保障范围不冲突,目前高血压、糖尿病纳入门诊慢性病或特殊疾病保障范围都有相应认定标准和诊疗范围。而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将让更多的患者受益,比如那些病情不严重但又需要长期吃药的患者。

  患者

  就医保障越来越好

  今后可门诊开药压力小了

  “我还未达到办理门诊特殊疾病保障的标准,每月买药钱都是自费的。”今年71岁的潘先生说,他查出患糖尿病几年了,一直坚持吃药治疗,严重时也曾住院治疗,但血糖控制还可以,申请过门诊特殊疾病但医生说还未达标。

  据《海南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办法》规定,糖尿病的认定标准为相关病史资料,有、无糖尿病症状(口渴、口腔发粘、多饮多食多尿等),任何时候静脉血浆葡萄糖≥11.1mmol/L及空腹血糖值≥7.0mmol/L,都需要至少有一次住院病史或近半年来使用降糖药或胰岛素的记录或有并发症。

  潘先生说,未达到门诊特殊疾病标准但有需要吃药的糖尿病患者,以后如在门诊也能报销,,自费的压力就小了。

  举措

  海南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探索“互联网+糖尿病居家看护”

  高血压被称为“沉默的杀手”,一旦确诊高血压就要接受正规治疗,并进行慢病管理。

  对此,《意见》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落实基层医疗机构和全科医师责任,加强“两病”患者健康教育和健康管理,提高群众防治疾病健康意识。

  去年,国家高血压专病医联体海南省中心成立。此外,我省探索“互联网+糖尿病居家照护模式”进展顺利。从2017年起,海南全面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服务对象覆盖老年人、农村贫困人口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等重点人群。其中,签约的糖尿病、高血压患者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治疗享受长处方和处方延伸。

  链接

  我省不同参合患者享门诊特殊疾病待遇

  ◎城镇从业人员

  高血压、糖尿病,各定额标准为500元/月。

  参保人享受两种门诊特殊疾病待遇的,在其中最高一种疾病定额标准基础上增加200元。

  ◎城镇居民

  高血压、糖尿病,各定额标准为400元/月。

  参保人享受两种门诊特殊疾病待遇的,在其中最高一种疾病定额标准基础上增加100元。

  ◎农村居民(新农合患者)

  高血压(III期)、糖尿病(并发症)门诊补偿无定额。

  其中,慢性病特殊病种门诊补偿不设起付线,各市县可按不同补偿标准,其可补偿费用按不低于60%的比例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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