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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0年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市政府文件)海南

移动版    时间:2015-03-10 14:54

海府办[2010]24号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0年国民体质监测工作

有关事项的通知

 

有关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文体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等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2010年海南省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琼文体[2010]14号)的文件精神,市政府定于6月至7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全面完成国家和省下达我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任务,了解和掌握我市国民体质状况和变化规律,为长期动态观察国民体质状况打下基础,为全面推动我市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提供科学依据。

  二、领导机构

  为加强对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2010年琼海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梁振功(副市长)

  副 组 长:王洪强(市政府办副主任)

             陈海燕(市文体局局长)

  李  夏(市体育管理局局长)

  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体育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体育管理局副局长黎辉煌担任。

  三、工作时间及人员安排

  我市2010年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时间为2010年6月2日至2010年7月15日。由市体育管理局负责组织国民体质监测人员到各镇、各单位开展监测工作。(各镇、各单位监测时间安排见附表)

  四、工作要求

  监测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时间长,为实现监测工作目标,必须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

  各镇、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的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做好相关协调工作,密切配合,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监测工作任务。

  (二)加强宣传工作

  要切实做好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的宣传报道,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国民体质监测的重要意义,引导广大抽查对象依法配合监测,为监测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坚持依法监测

  各镇、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有关规定,确保操作过程严谨、规范,监测数据要准确不误、真实有效。不能伪造、篡改监测数据。监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职责,做好服务指导工作,严防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附件:2010年琼海市国民体质监测时间安排表

关于开展2010年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市政府文件)海南

办24号附件(体质监测安排表).xls

 

 

                                     二0一0年四月七日

 

 

 

 

 

 

 

主题词:体育  △体质  △监测  工作  通知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4月7日印发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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