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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求《2009年琼海市“椰岛杯”城镇环境综合整

移动版    时间:2015-03-10 14:56

 

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修改意见的公告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动力,立足为博鳌亚洲论坛会议和建国六十周年服务,为改善和提高人民群众生产和生活环境服务,为构建和谐琼海服务,为建设国际旅游岛服务。以提高城镇、农场净化、绿化、亮化水平为重点,以完善各项配套设施,建设具有热带滨海滨河文化特色的城镇为目标,为琼海迈向中等城市夯实基础。

二、整治目标

三、组织领导

成立琼海市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各镇人民政府镇长

办公室主任:林叶茂(兼)

办公室成员:市建设局规划股、市政股、建管股、拆迁股股长

王连东(市文明办副主任)

伟(市爱委办主任)

四、工作职责:

城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综合协调各项环境整治工作,加强对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加强对建筑工地的规范管理,指导建立健全小区物业管理制度。加强对环境卫生维护和管理,加大执法力度。

城建监察部门:负责城市市容市貌的整治,乱搭乱建的拆除,广告招牌、占道经营、摆摊设点的治理。

精神文明主管部门:负责整个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各项工作的宣传和督导检查。

国土环保部门:加强对工矿企业的污染管理,加大对乱挖沙、乱采石矿行为的治理和处罚力度。

水务部门:负责对城市供水、排水和污水处理方面的监督、检查和具体整治工作。

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加强乱停乱放等现象的治理。

卫生(爱卫)部门:负责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搞好饮食行业、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督管理。

交通部门:负责加强对公路沿线生活服务区环境卫生的治理。抓好交通运输程序整治。督促指导车站、码头等窗口单位与秩序的日常监督和管理。抓好交通标志的规范化设置。加强对城市公交车、出租车的规范化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加强对集贸市场的管理,维护好市场秩序。

农垦部门:负责各农场的环境整治工作。

各镇政府:负责各镇辖区内的环境整治工作。

五、整治范围

(四)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上的服务区、加油站。

六、整治重点

(二)设施不配套。具体是:居民密集区有路无灯、有路无绿、有绿无荫、污水无下水道排放;垃圾无存放、无人清理、无工具运输、无集中处理点处理;果皮箱、公厕布局不能满足规定要求等。

(三)不文明行为。占道经营、随意停车、乱扔垃圾、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等。

(四)对市容市貌进行统筹规划。对主要街道上的建筑立面、色彩、招牌广告以及各类地上管线等设施,编列改造计划,限期按规划实施到位。

七、工作要求

(一)加大投入。环境综合整治,无论是垃圾收集、转运、处理、公用基础设施的配套完善,道路、排水、绿化的建设或改造等,都需要投入。各有关单位应采取积极措施,多种渠道解决整治经费,确保整治工作经费的投入。

(二)明确责任,建立领导责任制度。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各有关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整治效果差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一项涉及多部门、多单位参与,具有广泛社会性的系统工程,相关部门和单位必须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推进工作的顺利开展。

七、时间安排

市政府召开全市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各有关部门按照整治工作方案开展综合整治工作;市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到各有关部门检查督促。

各有关部门针对考核发现的问题进行逐项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市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核查。

各有关部门要巩固综合整治工作成果,并继续深入推进综合整治工作,提高城镇环境质量,迎接建国六十周年和元旦等重大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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